孩子不聽話就體罰?專家建議「愛的教育」五原則 句句乾貨!

父母在管教孩子時,總會遇到各種難題,例如:哭鬧、耍賴、故意犯錯等,此時爸媽會希望孩子一說就懂,不必再三反覆說教,甚至進行體罰。然而,打罵教育不僅使孩子無法接收到正確的訊息,效果也不持久,而且體次數多了,孩子更不當一回事,倒不如從小建立一定的規範,使孩子有所遵循的依據,並且確實執行。

管教最下策---體罰

「體罰」是指由他人對自己身體進行責罰而造成疼痛的一種方式,包括罰站、鞭打、運動等。

家長或老師總是用體罰來約束孩子的行為,然後犯錯的孩子由於理解能力有限,不曉得自己到底錯在哪裡,只是由於害怕而不敢在犯錯,道理卻依舊不懂。體罰的影響不像皮肉傷般,過一陣子就能痊癒,嚴重者甚至會造成親子關係疏離、模仿行為學習等,常見影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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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關係疏離

長期被體罰的孩子,高壓管教環境下的他早已身心疲憊,在父母面前總是戰戰兢兢,即使遭受處罰也不會反抗,完全不會告訴爸媽這次受到的傷害對他影響有多深,更不願意與爸媽分享今天所發生的事情、遇到哪些挫折等。

行為學習

除了親子關係之外,另一個容易根深柢固的影響便是行為學習。孩子天生愛模仿,他們會覺得爸媽不喜歡孩子做某種行為,動手打了孩子;孩子也可能對於不喜歡別人做某件事而動手打人。

個性畏縮或具攻擊性

孩子因為長期處在高壓控制的環境,性格變得畏縮,使其防衛心較重,隨時處於戒備與緊張的狀態,常常擔心自己不小心做錯事可能會遭受責罵或處罰;另一部分的孩子則較具攻擊性,在家裡可能常常被處罰,長期下來認為父母比他強大而可以攻擊自己,也產生讓自己變強後去欺負弱小以保護自己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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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教育」五原則

「愛的教育」五原則近年來各界已認知,「體罰」只是一種恐嚇的教育手段,並不能讓孩子打從心底改錯,容易使孩子在害怕中成長。為了更有效的教育孩子,「愛的教育」逐漸興起,倡導兒童人權的重要性,強調對人的基本尊重。「愛的教育」主張創造一個溫馨、友善的環境,孩子從小可以在愛中成長,並給予一定的規範,讓孩子學習負責任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建立生活常規

正確的管教應該要從小建立,家長應趁孩子2~5歲時建立起生活常規。此時的孩子已具備基本的學習能力,對日常生活習慣有足夠的認知,爸媽可先建立一個規範,且不容許被輕易破壞,例如:吃飯前應先洗手、飯菜要在1小時內吃完、自己收拾玩具、上廁所時需告訴爸媽等,讓孩子有標準可以依循。

部分父母可能會因孩子不聽話而傷腦筋,其實在教育孩子時可以加入一些創意,例如:要孩子收拾玩具時,用擬人化的方式說:「送玩具回家」或和孩子比賽收玩具的速度,刻意收得比孩子慢,營造競爭的氛圍,讓孩子練習收玩具的速度,感受到原來收玩具是一件有趣的事。要注意的是當孩子已經進入學習階段,父母應該堅守原則,不可以因為孩子還小,可能做得不夠好或花太多時間,想代替他完成,更不能因為孩子耍賴或撒嬌而改變原則,否則等到孩子長大后突然要求孩子自己做,不僅時機已晚,亦會造成教養上的困難。

學會承擔後果

若孩子做錯事時,應該要讓他承擔後果。

例如:當孩子把弟弟、妹妹的玩具玩壞,這時父母除了斥責孩子與要求孩子道歉之外,應該想想還有哪些方式可以彌補,例如:帶著孩子一起思考,適時給予建議,象是分享自己最喜愛的玩具給弟弟、妹妹玩,使孩子不僅真正明白自己做錯事,必須學會付出代價,也學會分享。

適當剝奪權力

當孩子犯錯,除了告訴他正確的做法,亦可適當的剝奪權力。

例如:當孩子吃飯吃太慢、玩具沒有收拾乾淨等,此時可以禁止孩子玩某項心愛的玩具1周或不準看卡通,讓孩子感受到原來做錯事必須付出代價,下次不會再犯。要注意的是剝奪權力時不能影響孩子的基本生理需求,包括禁止上廁所、不能吃飯等,除此亦不能做出過度的無理要求,父母需以希望孩子學會負責任的前提下,剝奪相對等的權力。

堅守原則

部分家長認為施行愛的教育效果不彰,但大多數的問題乃出自爸媽的態度不一致,導致孩子無所適從,或是向管教態度較溫和的那方求救,因此,在施行愛的教育之前,應先與另一半做好溝通,決定好管教方式,雙方拿出相同的標準對待孩子,不可以一方態度猶疑不定,另一方則嚴厲,如此孩子便會知道哪一方可以耍賴,進而向其求救而躲避該負的責任。

若是隔代教養,應更注意祖父母對待孫子的方式,因為部分祖父母覺得孫子年紀還小,多採取放任和寵愛,此時爸媽應盡量與長輩們溝通,了解建立正確原則的重要性,要求祖父母儘力配合。

良性溝通

父母在教育孩子時,必須注意溝通的重要性,即使孩子年紀還小,無形中還是能吸收父母所要傳達的意思。當父母對著孩子講話時,亦需注意說話的態度,包括視線、聲音、表情等,不可過度情緒化或不尊重,如此才能與孩子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未來教養孩子也會更加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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