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第五天婆婆就逼著我們離婚,一年後我感謝婆婆笑著給她一萬

我和老公之前是搭檔,平常看他作業比較結壯,人長得比較英俊,就自動向他示好。

後來我懷孕了,婆婆才牽強承受我,其時彩禮就給了一萬,我媽說這要說出去他人都會笑掉大牙的。可我其時很愛老公,讓我爸媽贊同了我們婚事。

婆婆不只說我,還把我娘家爸媽都說了,說咱們娘家窮,沒骨氣,和乞丐差不多。我當時氣不過和婆婆打了起來,所以我和老公的婚姻完畢了。

一年後傳聞前夫出車禍住院了,我笑著拿給前婆婆一萬塊錢:「謝謝您當初讓我們離婚,不然我還得守活寡呢!」前婆婆氣得沒說話。

現在的日子我很滿足,有時候離婚也不是一件壞事,我們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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