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農本草經》上卷

上藥一百二十種為君,主養命以應天,無毒,多服久服不傷人,欲輕身益氣不老延年者,本《上經》。

中藥一百二十種為臣,主養性以應人,無毒,有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補虛羸者,本《中經》。

下藥一百二十種為君,主治病以應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熱邪氣、破積聚、愈疾者,本《下經》。

葯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攝合和者,宜用一君二臣五佐,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使也。

葯有陰陽配合,子母兄弟,根莖花實草石骨肉。有單行者,有相須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惡者,有相反者,有相殺者。凡此七情和合視之,當用相須相使良者,勿用相惡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殺者,不爾,勿合用也。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熱溫涼四氣及有毒無毒,陰乾暴干,采治時日,生熟,上地所出,真偽陳新,並各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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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浸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湯酒者,並隨藥性,不得違越。

凡欲治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機。五臟未虛,六腑未竭,血脈未亂,精神未散,服藥必活。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勢已過,命將難全。

若用毒藥療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及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為度。治寒以熱葯,治熱以寒葯。飲食不消,以吐下藥。鬼注蠱毒,以毒藥。癰腫瘡瘤,以瘡葯。風濕,以風濕葯。各隨其所宜。

病在胸鬲以上者,先食后服藥。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藥而後食。病在四肢血脈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飽滿而在夜。

夫大病之主,有中風、傷寒、溫瘧、中惡、霍亂、大腹、水腫、腸澼下利、大小便不通、賁肫、上氣、咳逆、嘔吐、黃疸、消渴、留飲、澼食、堅積癥瘕、驚邪、癲癇、鬼注、喉痹、齒痛、耳聾、目盲、金創、踒折、癰腫、惡瘡、痔、瘺、癭瘺、男子五勞七傷、虛乏羸瘦,女子帶下、崩中、血閉,蟲蛇蠱毒所傷,此皆大略,宗兆。其間變動枝節,各宜依端緒以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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