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從文筆下的北京與上海

沈從文與北京的故事

1922年,沈從文從湘西來到北京,從此開始了他獨特的生命歷程和他的文學生涯。沈從文在《20年代的中國新文學》的這篇文章中回憶說:「我是1922年夏天到北京的,開始住在會館里。我從會館出門向西15分鐘就到達中國古代文化集中之地,就是琉璃廠。那裡除了有兩條十字形的街,然後還有十幾家大小古董店,小衚衕里還有許多不標店名分門別類的、包羅萬象的古董店,完全是一個中國文化博物館的模樣。然後再往東20分鐘來到前門大街,那裡是一個北京繁華的街市,還保留了明清六百年的市容和規模。在那裡看見許多大鋪子,各具特色,金碧輝煌,斑駁陸離,令人眩目,這使我這個來自六千里以外小小山城裡的鄉巴佬無一處不深感興趣。然後跑到羅馬大街就看到某某鏢局的大招牌,還有駱駝在其中走來走去,我就想這鏢局背後有沒有當年的十三妹在那裡,有沒有燕子李三在那兒,因此這些印象讓我覺得它像明清兩代六百年的文化博物館……」

這是北京給沈從文的第一印象——明清兩代六百年的文化博物館。而這一切隨著清王朝的覆滅已經失去意義,開始報廢了,因此他看見的北京是一個變化當中的,把八百年建都建立的一切正在加速處理過程中的這樣一個北京……

北京一開始不接納他,像他這樣衣衫襤褸、不修邊幅的舉止令北京的紳士們側目而視。他當年最早的時候是寫稿子,到報社去領4塊到12塊的稿費的時候,要先給門房2毛錢、3毛錢才讓他進去,因為他衣衫太襤褸,他是一個不被北京接受的鄉下人。因此,1923年冬天,當郁達夫冒著風雪去看他的時候,發現青年沈從文住在冰冷的小屋子裡,沒有人知道,也沒有錢,沒有生爐子,沒有棉衣,只有一雙凍僵的手在寫稿。郁達夫看了立刻把衣服脫下來穿在他身上,拉著他去吃飯,吃完飯把多餘的錢都給了他。

但是,慢慢地,沈從文被北京這個城市接受了。他經過現代評論派認識胡適,認識徐志摩,認識郁達夫、楊振聲、朱光潛等等,他慢慢地被接納了,以至於施蜇存先生回憶起沈從文的時候,覺得沈從文「雖然不像個洋紳士,但他也是個土紳士」,以至於到30年代,一些個文學青年來到北京,那個時候首先要拜訪的是沈從文,而且沈從文經常邀請這些年輕人到中山公園喝茶,在喝茶當中沈從文是核心人物。為什麼呢?因為那時候他已經是《大公報》文藝副刊的主編了,他已經被這個城市所接納了,他已經成了北京城市的主人了。在某種意義上說,沈從文以他特有的方式征服了北京城。或者說,北京這個城市以他特有的寬容接納了這樣一個來自鄉下的作家。這是鄉下人和北京發生的第一個故事。

再看一看沈從文在北京的感受。我們從一個歷史細節講起。1922年他剛住在會館里的時候,他整天被電車隆隆響聲搞得非常煩惱,他不能接受北京電車的聲音,他拒絕這個。這使我們想起了張愛玲是從電車的聲音中感到了城市的美。但是1925年,他因偶爾的原因到了香山,他突然在香山聽到了雞的叫聲,他好興奮。雞在那裡活潑地跳舞,讓他想起了家鄉湘西的雞,但他覺得北京這個雞還不如湘西的雞活潑。他對這雞聲就非常感慨。這一細節告訴我們,北京對他既是熟悉又是陌生的。通過這個雞聲的出現,他發現北京的另一面,就是鄉土北京的那一面。他拒絕北京都市的一面,但他通過雞聲了解北京鄉土的一面,因此北京對他來說既是鄉土同時又是異鄉,所以北京對他既是熟悉又是陌生的。

因此就勾起他一系列難忘的經歷。比如他到北京,半夜裡獨游北京西山望月。望著那個月亮,他有一段描寫:「西山一切,小麻雀的聲音,青綠色的天空,山谷中的溪流,晚風,牽牛花附著的露珠,螢火,群星,白雲,山泉的水,紅玫瑰」都使他「想起了夢裡的美人」。「夢裡的美人」是什麼呢?就是他的家鄉。他在北京的西山裡發現了他夢裡尋求的美人,這些景色就是翠翠所生活的那個世界。他在北京發現了駱駝,那個駱駝從容不迫地在灰塵僕僕的道路上前進,給他帶來一種意義特殊的感覺。他還發現了北京的風沙等等。他到北京的附近看到古老的運河,喚起他對古老的種種溫馨的回憶。所以,他對這樣一個北京的發現,對北京熟悉而陌生的這樣一種發現,或者說對北京具有的鄉土性的發現,使他產生了非常複雜的感受和體驗。

大體上說,是三個層面上的感受和體驗。首先,北京的風景和古城的人,喚起了他對自己家鄉的回憶和幾乎是無所不在的聯想和想象。他發現,無論是北京的風景還是北京的人的性格,都和他家鄉的風景和人有種內在的相通。因此,他見了所有的北京人,都會引起他的聯想,產生說不出的親切感。因此他的有些小說分析起來很困難,有些細節證明他是湘西人,有些細節讓人覺得是北京的,分不清楚了。

另一方面,北京的鄉土畢竟不是湘西的鄉土,北京是皇城,北京有一種它特有的博大、深厚和精闢,北京文化代表的是一種博大的、深厚的、精緻的中國鄉土文化。這是沈從文所沒有的,這是超出沈從文之外。沈從文原來筆下的中國不是這樣一個中國,但他慢慢在北京呆久了,他就慢慢浸透了北京這種博大的、豐厚的、精緻的文化的影響。因此,他再來寫鄉土小說,就發生變化了。那個韓國學生就說,在閱讀沈從文寫在北京的《邊城》的時候,就發現《邊城》和其它鄉土小說有著很大的區別,《邊城》背後有一種大氣,一種闊大、莊嚴,一種渾厚之感,其它鄉土小說境界比較狹窄。他就認為這種博大的、莊嚴的渾厚之氣,是北京精神對沈從文的一個影響的結果,是北京的文化精神先影響了沈從文的精神境界,然後影響到他的鄉土小說的創作,使得它就不簡簡單單是湘西文化的復現,而是在鄉土記憶中實現了以北京為代表的鄉土中國的另一番景象,使得沈從文的鄉土小說不僅超越了同時代的鄉土小說,同時也超越了他自己的鄉土小說。

第三方面,沈從文在北京看到他夢裡,他如此醉心的博大精深的北京文化的美在意識形態中逐漸消失,他對美的喪失的一種感慨使他立刻就聯想到他的湘西,因為湘西同樣使他醉心的那種淳樸而粗獷的美也無可避免地在消失的過程中。所以,他對北京文化的思考更加深了他對湘西文化的一些思考一些憂慮,以至就引起了對整個鄉土文化在現代化進程消失的可能性所產生的一種憂慮,這包括美學憂慮。這樣就使得他的鄉土牧歌又滲入了哀歌的調子,而這個哀歌的調子既是獻給湘西的,同時也是獻給北京的。這是沈從文和北京的關係的一個方面,就是一種鄉土的親近性。同時作為故事中的鄉下人,他是不可能完全融入北京城的,即使他完全被這個城市所接納,他也不能完全擺脫他那根深蒂固的陌生感。

沈從文對一種文化的判斷,常常是從性的角度去觀察。有一篇小說叫《十四夜間》,主人公是北京的一個小官僚,他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慾,就想找一個妓女,但找的時候,他很緊張,自己是個京官要有架子,他就為這事猶豫不決。有一細節,他叫堂倌去找,一會要找,一會又不找。沈從文說,性愛是體現人的生命力的。他說北京文化熏陶出來的人的生命的惰性、怯懦、猶豫不決、無能,比起大膽放肆的鄉下人,說明你們生命力的衰落。鄉下人的那種熱情,要愛就愛,不像你這種猶豫不決。他從這些角度來嘲諷他們。在北京人的生命中那種惰性、怯懦,從中他發現北京古城生命力的衰退,反過來加深了他對湘西雄強生命力的體驗,所以最終他保持了維持了鄉下人的自傲和自尊。但有的研究者分析,這種鄉下人的自尊和自傲背後還隱藏著對北京文化非常複雜的自傲自卑。這就是沈從文和北京之間的關係。

沈從文與上海的故事

再簡略地說一下沈從文和上海的關係。

1928年1月2日,沈從文從北京來到上海,一個星期之後給北京的朋友寫信。他說,他把在上海住的稱為「塌而霉、塞」,就是很狹窄很發霉的一個小房間。他說我到上海第一個和出版社的經理見面。暫且說經理以前藐視他是因為他沒錢,藐視態度不說,假裝親熱的態度真叫人傷心哭淚。他說,明明是瞧不起我,但假裝親熱讓我更加覺得受到屈辱,我在北京就不一樣,問一個博士借五塊錢,博士馬上借給我了,北京人不把錢看得那麼重,上海人怎麼這麼怕借錢,怕借錢不要緊,但又假裝親熱。他覺得非常不舒服。

他住在上海,主人也是講錢。小小房子,每個月要給二房東13塊錢,還外加倒馬桶費1塊錢、打掃灰塵費1塊錢,洗衣費1塊錢。他說,北京不一樣,北京可以欠錢的。他非常懷念北京,不喜歡上海。然後,他說上海最討厭的是吵鬧,吵得頭疼,沒有北京的安靜。他說我怎麼辦呢,我只能深夜去大馬路,每一個人的臉我都仔細觀察一遍。他用鄉下人的眼光毫不客氣地看。上海人最討厭被人盯著看,但他不管,就盯著看,然後統計。他說,100個穿皮領子的新式女人中,沒有5個夠格,每個人臉上都是憔悴的臉色,每個人好像都是受了傷,每個人都有姨太太或者窯姐的味道。他說,我想我是不適宜做上海人的。

他對上海沒有好話。更重要的呢,上海也拒絕他。他說,我在上海是什麼身份呢?他說,我在上海是一個文化工人。我來上海就是整天寫作,上海資本家就整天敲詐我,逼得我成了寫作機器,我一天不寫就沒有錢,沒有錢在上海就沒辦法生存,因此,我只能拚命寫。老闆只給他很少的錢,逼著他簽合同,榨乾凈他身上的每一滴血,榨乾他所有的智慧。在這種壓榨下,他疲勞不堪,一點創造興趣都沒有。在上海,他始終是一個文化工人的角色。

因此,他對上海的觀察就跟北京不太一樣。他說,有一天我在上海的陽台上看上海的城市,我伏在濕欄杆上在想另一個窗子里的另一個人家在做什麼事。他說,我不知道工廠的夜班是如何的忙碌,我想象的夜班是在一些小房子里總有一些小學徒一邊打盹一邊做事情,我想象那些銅匠、那些印刷工人他們大概和我一樣沒有辦法睡好覺,他們是那樣的骯髒,走近他們的身邊有一種難聞的氣味,手上全是油膩和鐵鏽,頭腦又是那麼愚蠢。他說這樣的生活是人的生活嗎?但是我想想,他們那麼蠢,我有責任來釋放他們。

請注意,他觀察上海他所注意的是那些工人,這顯然是和他的文化工人的身份相似的,他觀察的城市是貧民窟的上海,他有一種感同身受的感受,但是他又不同於左翼作家的那種感受,他覺得工人們蠢;也不同於新月派的那些紳士們的感受,他還想到自己的責任。所以他的觀察非常獨特。他說上海給人的感覺總是一個夏天的午後的感覺,這個地方整個的都很無聊,一切生命都是浪費。他對上海抓住了兩個詞:無聊和浪費。我覺得這是相當精彩的、獨特的直覺性的感受。而且他用腐爛兩個字來概括上海都市文明。這個文明是金錢滲入,一切都是物質化、利益化,不僅是上流社會的糜爛,這整個人的生命的激情都已喪失。他特別講到了上海的「君子」,他說上海出現了一種「新君子」。「新君子」的特點是什麼呢?是「毀人於有意而無形中」,自己還不失為君子,這是很尖刻的觀察。他說,上海的這種中間人,他們享有聰明、穩重和尊重文明的命運,就是看起來他們很聰明,很穩重,很尊重文明,有一種迷人的風度,但是卻是內在的生命的枯竭。

他從生命立意的角度出發,生命立意是他的一個觀察點。他說北京人的生命是怯懦的,而他在上海看到生命力的枯竭。他的小說《羅漢》寫一個女人,所有男人都拚命追求這個女人,有的用客氣的表現,有的用委婉的、壓制的書信,有的用虐待自誇的獻媚,凡是社交場合所必須有的紳士風度的行為,男人都做過了,但這個女人全看不上,因為她需要利益,需要強壯,這是上海紳士提供不了的,最後她自動跑到了一個軍人的身邊,因為她追求的是雄強的生命活力。他和上海的關係是一種內在的緊張,所以他拒絕上海,上海也拒絕他。他對上海是以一種鄉下人的角度,認為上海文明是腐爛的文明,非常的精闢。

更使我們想象不到的,面對這樣一種上海文化,他產生了恐懼感,產生了自我危機感。他說,我不能再在這裡呆下去了,我再呆在這裡,我原有的生命力,我的祖先給我的生命力也沒了。他向先祖懺悔,說你們給我的誠實、勇敢、熱情,血質的遺傳到如今恐怕都已經蕩然無存,我在上海我的生命力要枯竭了。對現代城市文明他有一種強烈的恐懼感和危機感。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在上海所體驗到的這樣一種都市文明的撞擊所產生的對人的生命的危機感,使他聯想起了鄉土的恐懼感。沈從文的《丈夫》這篇小說是寫在上海的,他從上海親身感受到了這種生命的危機感,就是原始生命的活力有可能被現代所吞噬這樣的危機感,使他想到了他的家鄉這樣的危機已經出現了。《丈夫》就是寫這種精神關係已經滲透到山村,當地的農民把自己的老婆送去船上去賣唱。他就寫這個女人從鄉下到城裡去變成城裡人,變成城裡人之後她的習慣什麼都變化了。這種精神關係滲透到山村之後,他產生一種危機感,是在上海的體驗加深了這種危機感。

這很有意思,他在北京寫了《邊城》,在上海寫了《丈夫》,這顯然是和他在北京、上海的不同體驗有關的。他在上海感受到的文明危機,使他加深了家鄉的同樣被現代文明吞噬的危機感。同時,他面對上海這種他所拒絕的都市文化,他提出了他的文化理想,一個是不是需要重新恢復、重新喚起他家鄉所謂的苗族文化所代表的鄉土文化所擁有的生命活力,面對著都市文化的糜爛,是不是需要喚起他家鄉的包括少數民族的那種比較原始、雄強的生命活力來做一個補充,所以這一時期也就是在上海的時期,他用理想化的眼光,用理想化的筆觸創作了《龍朱》、《媚金》、《豹子和那羊》、《七個野人和最後的迎新節》、《雨後》。在這些小說裡面,就和《邊城》的那種寧靜、肅穆、和諧不同,在這樣的鄉土小說裡面充滿了無忌的野性,一種圓滿健全的生命力,這是被上海糜爛的都市文化所激起的鄉土想象,而且鄉土想象是被他聖潔化的,被他理想化的。他想用這種平凡的、簡樸的、單純的生活方式來對抗這種畸形的都市文化,他覺得這種存在於自然狀態中的一種生命形態極有可能抑制現代都市的弊病。因此我們可以感受到他作為鄉下人的自傲和尊嚴。

(本文節選自錢理群教授在復旦大學的一次講演。錢理群。浙江杭州人。為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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