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骨折,不能打「折扣」

骨折的治療方式一般採用「三步階梯療法」,徹底打破的傳統療法的局限性,骨折病人的典型表現是傷后出現局部變形、肢體等出現異常運動、移動肢體時可聽到骨擦音,此外,傷口劇痛,局部腫脹、淤血,傷后出現運動障礙。出現外傷后儘可能少搬動病人,如須搬動必須動作謹慎、輕柔、穩妥,以不增加病人痛苦為原則。

治療骨折的最終目的是使受傷肢體最大可能的。較大限度的恢復其功能。因此。在骨折治療中,其複位、固定、功能鍛煉這三基本原則十分重要。

第一步、複位:是將骨折后發生移位的骨折斷端重新恢復正常或接近原有正常位置,以重新恢復骨骼的支架作用。複位的方法有閉合複位和手術複位、外固定架複位。

第二步、固定:骨折複位后,因為其不穩定,容易發生再移位,因此要採用不同的方法將其固定在滿意的位置上,使其逐漸癒合。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小夾板、石膏繃帶、外固定支架、牽引制動固定等,這些叫外固定。如果通過手術切開上鋼板、鋼針、髓內針、螺絲釘等,就叫內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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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功能鍛煉:通過受傷肢體肌肉收縮,增加骨折周圍組織的血液循環,促進骨折癒合,防止肌肉萎縮,通過主動或被動活動未被固定的關節,防止關節粘連、關節囊攣縮等,使受傷肢體的功能儘快恢復到骨折前的正常狀態。

骨折手術后早期鍛煉很重要!

所謂早期,是指受傷或手術后3周或6周以內,具體時間需根據骨折的部位、年齡及程度來決定,特別是要定期複查x線來判斷骨折癒合情況。此時的功能鍛煉,既要早期進行,又要適可而止,要隨時和主治醫生溝通,調整功能鍛煉方法。

骨折術后早期鍛煉的具體方法是:

首先是抬高患肢,消除腫脹,同時進行未固定的關節鍛煉。上肢或下肢骨折時,一般手指及足趾並未固定。因此必須每天活動末端的關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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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還應作肌肉收縮鍛煉。四肢骨折石膏固定后,雖說關節已不能活動,但肌肉還可作收縮鍛煉。每天主動的多次作肌肉收縮,每次大約20分鐘,這樣可以促進肢體的靜脈及淋巴迴流,消除腫脹,減少肌肉之間的粘連,減慢肌肉萎縮,給骨折部位造成一定的生理壓力。促進骨折的癒合。

骨折部位兩端的關節或關節內骨折的關節功能鍛煉,必須根據不同的治療方法來進行。有些骨折經手術做了堅強的內固定,即可早期練習關節活動,有些必須稍晚些鍛煉,此時的功能鍛煉必須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

總之,病人骨折后在醫院內做了複位、石膏固定,不要以為萬事大吉,必須向醫生問清楚如何進行早期功能鍛煉。這樣,才能有利於肢體的康復,並避免併發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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