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教育希望之年,但更多的教師在觀望

今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出台了《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意見》對廣大一線教師長期關注的社會地位、經濟待遇等方面均進行了頂層設計,引起各界的強烈關注。2018年也因此被稱為教育的希望之年。

但是,此意見的出台,並未在普通一線教師中引起太大的反響。相反卻反應平平,談論者不多。究其原因,筆者認為有三。

第一,教師的待遇得到了法律明文規定,但幾十年未得以落實,教師們自然持觀望態度。

早在幾十年前頒布的《義務教育法》、《教師法》中就明文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在比較長一段時間,由於公務員相關待遇的不透明性,造成衡量公務員工資水平的困難,一時難以對比,因而難以落實也還勉強說得過去。自從實行公務員實行陽光工資、教師實行績效工資,各種收入得到規範之後,教師與當地公務員待遇的對比是完全可以實現的,但可惜的是,有法可依,有條件可依這麼多年,該法律條文都仍然無法落實,普通教師當然心存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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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從中央到地方,有關提高教師地位、落實教師待遇的文件是發了一個又一個,但基本都沒怎麼落實過,教師們自然持觀望態度。

一談到教師地位,大家在嘴上都捧得很高,一副尊師重教的樣子,誰也不敢跟中央精神、中華傳統相違背,但一落實到真格上,卻鮮有舉措了。中央各部委發出的關於這方面的文件三令五申請,不可謂不多,但只要不追責,不涉及到烏紗帽,各地方是不會認真的。長此以來,教師們當然就麻木了。

第三,《意見》畢竟是個長遠的規劃,離真正落實尚有一段時間,到了地方又會是什麼樣子,均未有定數,教師們自然持觀望態度。

除此這外,《意見》中所涉及的很多問題都屬於多少年各種因素累積而形成的問題,要想解決或糾正,實現教育、教師的健康、良性發展,尚需要從中央到地方大的決心,大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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