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丟,別動不動被迫害幻想症

昨天我在朋友圈發飆是因為太生氣。

被人污衊了當然要生氣,

我鄭重聲明:到現在我沒有收過一分錢刪過一篇文章,沒有收一分錢黑過一部電影。我在這一行,這個是基本的底線,毋庸置疑,誰拿這個對我說事,誰就是傻逼。

今天在老家教書的叔叔專門打電話給我,委婉的表達了他已經看到了我在朋友圈爆粗口,問我發生了什麼事情,現在心情如何,為什麼生那麼大的氣。電影圈的事情他也不懂,我就說我自己能處理好的。因為這個事情而讓家人擔心,我是有愧疚的。於是我把昨晚朋友圈的內容刪掉了。

至於發生了什麼事情,大家可以去我微博看,我不想再重複這件事情。因為對方也刪了污衊我的稿子並致歉了。事情到現在,我也不蚍蜉撼大樹,沒有意義,我還在準備12月31日在798舉辦的跨年派對,這個是一個大工程,第一次做,很多東西都要學習。這個活動會有意思,北京的朋友想來的可以去看我前幾天的微信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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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不多說了。關於創作與批評,我今天要推薦的是魯迅先生在1934年8月發表的文章,他早就把創作者與批評家的關係說的很直白,很深刻。這裡分享給大家,都別被迫害幻想症。

看書瑣記(三)

文/魯迅

創作家大抵憎惡批評家的七嘴八舌。

記得有一位詩人說過這樣的話:詩人要做詩,就如植物要開花,因為他非開不可的緣故。如果你摘去吃了,即使中了毒,也是你自己錯。

這比喻很美,也彷彿很有道理的。但再一想,卻也有錯誤。錯的是詩人究竟不是一株草,還是社會裡的一個人;況且詩集是賣錢的,何嘗可以白摘。一賣錢,這就是商品,買主也有了說好說歹的權利了。

即使真是花罷,倘不是開在深山幽谷,人跡不到之處,如果有毒,那是園丁之流就要想法的。花的事實,也並不如詩人的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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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可是換了一個說法了,連並非作者,也憎惡了批評家,他們里有的說道:你這麼會說,那麼,你倒來做一篇試試看!

這真要使批評家抱頭鼠竄。因為批評家兼能創作的人,向來是很少的。

我想,作家和批評家的關係,頗有些像廚司和食客。廚司做出一味食品來,食客就要說話,或是好,或是歹。廚司如果覺得不公平,可以看看他是否神經病,是否厚舌苔,是否挾夙嫌,是否想賴賬。或者他是否廣東人,想吃蛇肉;是否四川人,還要辣椒。於是提出解說或抗議來——自然,一聲不響也可以。但是,倘若他對著客人大叫道:「那麼,你去做一碗來給我吃吃看!」那卻未免有些可笑了。

誠然,四五年前,用筆的人以為一做批評家,便可以高踞文壇,所以速成和亂評的也不少,但要矯正這風氣,是須用批評的批評的,只在批評家這名目上,塗上爛泥,並不是好辦法。不過我們的讀書界,是愛平和的多,一見筆戰,便是什麼「文壇的悲觀」(2)呀,「文人相輕」(3)呀,甚至於不問是非,統謂之「互罵」,指為「漆黑一團糟」。果然,現在是聽不見說誰是批評家了。但文壇呢,依然如故,不過它不再露出來。

文藝必須有批評;批評如果不對了,就得用批評來抗爭,這才能夠使文藝和批評一同前進,如果一律掩住嘴,算是文壇已經乾淨,那所得的結果倒是要相反的。

八月二十二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八月二十三日《申報·自由談》。原題為《批評家與創作家》。

(2)「文壇的悲觀」一九三三年八月九日《大晚報·火炬》載小仲的《中國文壇的悲觀》一文,把文藝界的思想鬥爭說成是「內戰」、「罵人」,使中國文壇「陷入中世紀的黑暗時代」。

(3)「文人相輕」語出三國魏曹丕《典論·論文》:「文人相輕,自古而然。」當時曾有人把文藝界思想鬥爭說成「文人相輕」。

大家聖誕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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