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明朝文人的「長物」傢具

長物,原指多餘之物。什麼是「多餘」的物什呢?

譬如周作人的酒和點心,不為解渴飽腹,單純的只為生活的享樂,就是一種「多餘」;譬如家裡的陽台上栽些盆花、書房內掛些書畫,不是必需的日用品,也是一種「多餘」;乃至於同樣是傢具,桌、椅、床鋪是日用品,而架、幾、櫥之類可有可無的傢具還是一種「多餘」……

明代萬曆年間的大學問家文震亨,就著了一本《長物志》的書。我們單從書名就可以大約知道,其書中所寫的都是「多餘」的文人閑趣:一件傢具的雅俗、審美標準及不同於俗人之用途等等,這些「小事」偏偏在這本書中成為了很深的研究。


傢具的雅俗

文震亨在《長物志·卷六·几榻》開篇提出了几榻的不同於俗人之用途:「古人制几榻,雖長短廣狹不齊,置之齋室,必古雅可愛,又坐卧依憑,無不便適。燕衎之暇,以之展經史,閱書畫,陳鼎彝,羅餚核,施枕簟,何施不可。今人製作,徒取雕繪文飾,以悅俗眼,而古制蕩然,令人慨嘆實深。」

長物傢具和普通家具有什麼區別呢?

文震亨在談方桌與八仙桌之功能時講得一清二楚:「方桌舊漆者為最佳宜,須取極方大古樸,列坐可十數人者,以供展玩書畫,若近制八仙等式,僅可供宴集,非雅器也。」

長物傢具所滿足的在很大層面上以精神愉悅為主要功能,而俗人則以滿足生存或次等級的慾望為主,故其傢具或器具的功能與其慾望是一致的。

現在有很多人花了幾千萬元購置傢具,但還是達不到文人雅士的標準。他們把傢具當做升值工具和自己身份的象徵。實際上,很多東西不能說一錢不值,但幾乎沒有什麼欣賞價值,無非是日常生活用品而已。

傢具的審美

一曰適用。

適用,是明式傢具最重要的品質。明式傢具的基本造型,是由功能決定的,比如一張燈掛椅,它靠背板的弧度與人的脊柱曲線相符,結果形成了優美的造型。椅「宜矮不宜高,宜闊不宜狹」,「踏足處,須以竹鑲之,庶歷久不壞」等。

《長物志》提到一種元制榻,長一丈五尺,因為當時夜卧是「以足抵足」,與今天的生活習慣不同,所以作者評說「其制雖古,然今卻不適用。」還有如:書櫥的尺度應「深僅可容一尺」,「每格僅可容書十冊」,這樣「以便檢取」。

二曰簡約。

文氏尤其討厭過分雕飾:案幾若要雕飾,則「略雕雲頭、如意之類;不可雕龍鳳花草諸俗式。」交椅中「金漆摺疊者,俗不堪用。」明式傢具以簡約為特色。整體造型基本由功能構件明明白白的組合而成,絕少沒有功能純為裝飾的部件。一般的評論是清式的藝術價值遠不如明式。其原因之一是明代傢具意匠出自像文震亨這般的文人,而清代則出自皇家和官府。其簡繁雅俗自然判若雲泥。

原序將《長物志》的精神以一言概括:「刪繁去奢之一言,足以序是編也。」文氏提出「寧古無時,寧朴無巧、寧儉無俗」的原則。比如他所推崇的倪雲林的居所,「高梧古石中,僅一幾一榻,令人相見其風致,真令神骨俱冷……有一種高雅絕俗之趣。」傢具設計亦然。

三曰拙樸。

淳樸是文人士大夫審美趣味的集中表現,也是中國傳統文人所推崇的品質。明式傢具是此種工藝思想最典型的例子。傢具選用質地堅硬、色澤幽雅、花紋華美的木材如黃花梨、紫檀、杞梓木、癭木等,結構方面,絕大多數結點用巧妙的榫卯接合,不僅牢固可靠,而且能將人工斧鑿的痕迹都隱藏起來,將材料美麗的橫斷面呈露在外,整座傢具天然渾成,毫無火氣。

傢具要盡量表現材質的自然面貌,脫盡人工氣。文氏評椅,要求「瑩滑如玉,不露斧斤者為佳」,若是在椅上鑲「五色芝」即彩色的靈芝,這樣就「頗為蛇足」;案幾「飛角處不可太尖,須平圓,乃古式。」書桌要表現木材本色,不要上漆,「漆者尤俗」。

傢具的用途

長物傢具的存在一在於用,二在於賞。

《長物志》「卷十·位置」稱:「位置之法,繁簡不同,寒暑各異,高堂廣榭,曲房奧室,各有所宜,即如圖書鼎彝之屬,亦須安設得所,方如圖畫。雲林清秘,高梧古石中,僅一幾一榻,令人想見其風致,真令神骨俱冷。故韻士所居,入門便有一種高雅絕俗之趣。」

文震亨造園的理論與實踐經驗均十分深厚與豐富,對於文人室內陳設的要求主要特點為:疏朗有致、方位有序、去繁求簡。

在《長物志》中,關於坐幾的陳設與位置、几上置物之具體名稱與數量、方位均一一列出:「天然幾一,設於室中左偏東向,不可迫近窗檻,以逼風日。几上置舊研一,筆筒一,筆覘一,水中丞一,研山一。古人置研,俱在左,以墨光不閃眼,且於燈下更宜,書尺鎮紙各一,時時拂拭,使其光可鑒,乃佳。」

傢具的陳設以疏朗有致為雅,書架或書櫥所置圖史也不能包羅萬象,畢竟一個人的時間短暫、精力有限,不可能涉獵萬象。故文氏強調:「齋中僅可置四椅一榻,他如古須彌座、短榻、矮几、壁幾之類,不妨多設,忌靠壁平設數椅,屏風僅可置一面,書架及櫥俱列以置圖史,然亦不宜太雜,如書肆中。」

「小室內几榻俱不宜多置,但取古制狹邊書幾一,置於中,上設筆硯、香合、薰爐之屬,俱小而雅。別設石小几一,以置茗甌茶具;小榻一,以供偃卧趺坐,不必掛畫;或置古奇石,或以小佛櫥供鎏金小佛於上,亦可。」

室內陳設也十分講究其實用性與舒適性或人本關懷。文氏認為「湘竹榻及禪椅皆可坐,冬月以古錦制褥,或設皋比,俱可」。人一生很長時間留連於卧室,卧室陳設可以牽引、撫慰人的情感,故卧室陳設或布置對於文人是至關重要的。

《長物志》說:「面南設卧榻一,榻后別留半室,人所不至,以置薰籠、衣架、盥匜、廂奩、書燈之屬。榻前僅置一小几,不設一物,小方杌二,小櫥一,以置香葯、玩器。室中精潔雅素,一渉絢麗,便如閨閣中,非幽人眠雲夢月所宜矣。更須穴壁一,貼為壁床,以供連床夜話,下用抽替以置履襪。庭中亦不須多植花木,第取異種宜秘惜者,置一株於中,更以靈璧、英石伴之。」

長物傢具的陳設使用一定要疏朗有致,不能太密;在顏色上,家裡不可能擺一種顏色的傢具,也不可能是多種顏色,最多以兩三種顏色為好。譬如說書房,書房是長物傢具的聚集地,書房裡的長物家具有書案、椅子、書架、單人榻,這幾樣基本就足夠了。

后 記

《長物志》一書中所寫的傢具,不是布帛粟米等必不可少的東西,而是清賞把玩的余物。專為看來多餘之物作志,並不是作者標榜自己的清高閑適,恰恰表明了他冀希通過對這些生活細事的執著推敲,來表述個人的生活態度和美學理想。

正如沈春澤原序中所稱「羅天地瑣雜碎細之物於幾席之上,聽我指揮,挾日用寒不可衣、飢不可食之器,尊冽拱璧,享輕千金,以寄我之慷慨不平,非有真韻、真才與真情以勝之。其調弗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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