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農民要注意這幾點,不然土地會確權給別人!

土地確權主要是為了保障農民的相關土地權益,不過在土地確權的過程中,許多農民由於對土地政策以及土地確權的相關規定不了解,時長會出現土地確權時,土地確權到別人的名下,直接導致自己失去了土地的相關權益,在當前的土地確權政策之下,農民一定要了解這幾點,才能夠保障自己的土地權益!

現在的農村許多農民朋友都不願意在農村種地,而是將農村的土地流轉、轉讓、出租給其他人進行種植,而對於這一部分的土地如何確權許多農民並不太了解,那麼土地交給他人種植又如何確權呢?其他根據土地轉讓的不同形式,土地確權的方式也不一樣!

土地流轉:隨著當前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的開展,許多農民朋友都將農村的土地流轉給其他承包戶、新型職業農民、農業合作社等群體進行土地種植,而自己則拿著土地流轉費用外出打工,對於這一部分土地,由於承包經營權屬於農戶所有,所以在土地確權過程中是確權給農戶,《農村土地承包法》中第38、39、40、41、42條規定:土地流轉只是土地經營權、使用權發生了轉移,土地承包經營權則不發生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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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轉讓:現階段還有一部分農民將農村土地轉讓給農村集體組織內部的他人承包,在土地轉讓時經過了原承包方書面申請和發包方書面認可,根據土地確權的相關規定,土地將確權給受讓農戶;如果未經原承包法書面申請和發包方書面認可的,仍按原承包農戶進行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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