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症的分類(失智症系列一)

2017-12-04 蔡恆輝 俺們家1

什麼是失智症?

失智症是隨著某些疾病或是生理狀況有異常時,所產生的一群症候群。癥狀主要是以喪失記憶力、定向力、判斷力、計算力、抽象思考力、語言等認知功能障礙的癥狀為主,同時可能出現干擾行為、個性改變、妄想或幻覺等精神癥狀,這些癥狀的嚴重程度會影響一個人日常的生活能力。

會產生是失智癥狀的疾病有許多種,最常見的有下列幾種:阿茲海默氏病、多發性梗塞失智症、水腦、巴金森氏病、維生素B 12缺乏症、庫茲菲德-賈克氏病等皆會出現失智症的癥狀。

失智症與因老化所致的健忘在本質上就有所差異:

如表2所示,「健康正常的高齢者的認知障礙」和「失智老人的認知障礙」在意義上是不同的。

認知障礙是指,有追憶障礙的狀態(實時記憶減退,遇事善忘,雖經儘力思索,仍不能追憶為其主要表現,或言談不知首尾,事過轉瞬即忘),但沒有失智症所有的記憶障礙。健康正常的高齢者的健忘是忘記部份的經驗,而失智症的特徵則是忘記所有的經驗(稱為片斷事件記憶的減退)。

譬如:忘記午餐吃了什麼是最常見的健忘,而連吃午餐這件事本身都忘記了則是失智症的認知障礙。

表2.生理性老化的〝健忘〞及失智老人的〝健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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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感障礙:與「現在我身在此處」有關聯的所有事項,在認知上有障礙的狀態。也就是說具有關於時間、場所、人、狀況的定向感;或是用「今天是幾月幾日?」、「這裡是哪裡?」、「我是誰?」、「為什麼我在這裡呢?」等問題來做確認。

當失智症的健忘持續進展下去,就不只是停留在忘記東西而已,特徵是可以看到他們連熟悉的事務,如料理怎麼做都忘記,時間及地點也無法正確的辨識等的認知障礙。而一般的健忘是,其本人有意識到自己健忘;但失智症者很難自覺到自己健忘,導致日常生活的障礙。

失智症是有大腦病變的疾患,血管性失智症和阿茲海默症占失智症整體的75~85%。

血管性失智症

血管性失智症是因腦梗塞、腦出血等的腦動脈硬化所引起的腦循環障礙,因某部分的血流受阻而導致此部分的精神活動機能障礙,障礙部位的不同其顯現的癥狀也會有所差異,而沒有障礙部位的精神活動則會是正常的。

阿茲海默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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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茲海默症則是因原因不明的大腦萎縮所引起的失智症,與罹患血管性失智症的人不同,身體健壯具活力的人比較多,從患病初期開始就出現極近期的記憶障礙及顯著的人格變化等。像是出現不少如剛剛吃過飯,卻抱怨說:「還沒吃飯!?」,或是迷路等讓人無法理解的行為。

有一順口溜用來描述阿茲海默症的臨床癥狀最為貼切:

「近的記不住,舊的一直講;躺著睡不著,坐著打瞌睡;到處漫遊走,出門就迷路;東西一不見,直覺被偷走;問話重複說,行為反覆做;情緒欠穩定,憂鬱最早現;當面對質問,謾罵攻擊出」。

阿茲海默症常見10症狀

針對失智症的病程表現,分為初期、中期、末期,茲將其整理如下表所示:

失智症的癥狀,表列如下:

在與失智症老人相處時,有必要去判斷他/她失智的嚴重度是到什麼程度。

在疑似個案階段也可參考美國阿茲海默氏協會提出的失智症十大警訊:

1.記憶減退並影響到日常工作。

2.無法做好過去熟悉的工作。

3.說話表達發生問題。

4.喪失對時間與地方的概念。

5.判斷力與警覺性降低。

6.抽象思考有困難。

7.東西擺放錯亂。

8.行為與情緒劇變。

9.個性急劇改變。

10.喪失活動力與開創力。

表3.老人失智(Senility)程度的臨床判定基

(原則是重視惡化的癥狀來作判定)

根據台灣內政部社會司86年殘障福利法規中,對失智症患者的分類:

1.輕度:

記憶力輕度喪失,近事記憶局部障礙,判斷力障礙,對時間之定向感障礙,自我照顧能力部分缺損,需在監督下生活者。

2.中度:

記憶力中度喪失,近事記憶能力困難,判斷力障礙,對時、地之定向感喪失,自我照顧能力喪失,需部分依賴他人養護。

3.重度:

記憶力重度喪失,近事記憶能力全失,判斷力喪失,對時、地之定向感喪失,大、小便失禁,自我照顧能力喪失,需完全依賴他人養護者。

4.極重度:

記憶力極度喪失,僅剩殘缺片斷記憶,語言能力瓦解,僅余咕嚕聲,判斷力喪失,對人、時、地之定向感喪失,大、小便失禁,自我照顧能力完全喪失,需完全依賴他人養護者。

本文文章出自中華健康文化管理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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