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兩年,出門逛街遇見前妻,她的一番話讓我決定再次離婚

我叫建國,今年26歲,我和妻子結婚一年了。

但是這麼長的時間妻子肚子始終沒動靜,於是我狠下決心和妻子離了婚。

離婚不久我便認識了現在的妻子小華,皇天不負有心人,我再婚後的不久小華便懷了孕,這個消息對我來說無疑是天大的喜訊。

第二年的時候妻子為我生了兒子,這可把我們全家高興壞了,我對妻子說,你就是我們全家的恩人,妻子也欣然接受了我的讚美。

有一天我逛街買東西,巧遇了我的前妻,老遠就看見她在給我打招呼,而我也大方的走上前去,前妻問我現在過得怎樣,我對她說非常幸福,兒子都滿月了。

說到這裡我看前妻的眼神有點異樣,我問她怎麼了?

前妻下面的一句話讓我呆立當場,決定回去立馬和現在妻子離婚。

前妻說當年和我離婚後她去醫院檢查身體,檢查的結果就是身體一切正常,之所以懷不了孩子原因在我,而不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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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代表的什麼我相信很多人都懂,我聽完前妻這句話立馬轉身就走了。

我現在腦子裡只有一個想法,那就是回去立馬和小華離婚。

大家說我的想法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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