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是怎樣檢查出來的?普通體檢能查出癌症嗎?

常規體檢並不能替代癌症篩查

健康體檢是為了發現身體上存在的健康問題,但通常不包括腫瘤篩查,防癌體檢則屬於專業性的腫瘤篩查。常規體檢的目的在於用各項身體指標來進行個人的健康評估,如血壓、心電圖、胸透、血液等檢查;而癌症篩查是指在健康狀況下或沒有癥狀的情況下進行一系列有針對性的醫學檢查,目的是排查早期腫瘤。

常規設備是難以發現早期腫瘤的,人體腫瘤從一個正常的組織細胞到直徑1CM的實體瘤,需要8-10年時間,2CM以下的腫瘤是難以被超聲波、X光所能看到的。

癌症篩查是一種針對癌症的專業體檢方式,可以通過抽血化驗和電化學發光檢測腫瘤,發現人們體內各器官腫瘤的「蛛絲馬跡」,把腫瘤消滅在萌芽階段。腫瘤標誌物是人體內產生的一些特殊物質,這些物質在癌症患者體內含量會明顯超過正常人,通過測定其含量就可為癌症的早期診斷提供依據。因此,腫瘤標誌物又被形象地稱為腫瘤診治的「晴雨表」,與其他檢查手段相配合,可以起到很好的篩查作用。所以,腫瘤篩查是早期發現癌症和癌前病變的重要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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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癌症的發病特點,45歲以上的人群應每年至少做一次篩查;有腫瘤家族病史的,尤其是直系親屬中有癌症患者的,每年最好做兩次篩查;腫瘤高發地區人群,應定期組織人們進行篩查;30歲以上的婦女每年要進行一次婦科腫瘤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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