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欠你多少錢?這些職工福利你不知道就虧大了!

不知不腳,2016已經接近尾聲了。

小夥伴們,你們的年假休完沒?

沒有休,是不是就嘛事沒有過去了?

沒有主動提出休年假,是不是就等於放棄了?

年假可不可以跨年休?

如果,這些問題你都木有搞清楚,

你的福利丟的可不是一丟丟啊!

兩年未休年假 獲賠近1.4萬

年假沒休,是不是就這麼什麼事兒都沒發生的過去了?答案當然是:不是!我們來看一個最新的案例!

《成都商報》說了這樣一個案例,楊先生2009年—2013年在綿陽一家企業工作4年後提出辭職,很快就辦完了辭職手續。但是,因為有兩年沒休年假,他先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被駁回后,又向法院起訴公司。今年10月28日,經一審、二審,有了終審結果: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判決公司向楊支付13902.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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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法院判決支持了這一訴求。審理法官說了,帶薪年休假是用人單位的強制義務如果單位不安排補休,也不支付報酬是違法的。針對員工「有假未休」的情形,法規規定,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假天數,單位應按員工日工資的300%支付工資報酬。未休年假期間的日工資按員工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折算。其中,月工資是指,員工在單位支付其未休年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剔出加班費后)。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沒申請休年假等於自動放棄?

可能很多小夥伴會說,在咱們單位一般要員工提出申請休年假,然後經過部門領導、人事處的審核、批准才能休年假。如果,沒有提出申請,年假是不是就作廢了呢?

事實上,情況並不是這樣子的!單位之所以提出要員工打報告申請休假,這樣做一方面減少單位統一安排的麻煩,降低管理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顧及勞動者的不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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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5條第1款規定:「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休年休假是由用人單位主動安排的,是用人單位的強製法定義務。即使職工沒有提出休年休假的申請,用人單位也應當主動安排,而不能視為職工自動放棄。

你有多少年沒有休了,年假工資領了沒?算一算是不是虧了一大筆?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10條第2款規定:「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因此,單位要免除支付職工未休年休假的額外工資,必須證明單位對職工年休假已作出了安排,職工不休年休假是職工本人原因造成的。

沒休完的年假能否跨年休?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也就是說,一般用人單位若徵得了職工本人同意(或根據職工申請),可以安排職工在下一個年度休假。

換工了剩餘年假能否補償?

年初不少人換了工作,那麼離職員工未休完的年假怎麼辦?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支付。」也就是說,離職員工未休完年假,也是可以獲得相應報酬的。

這些假你最好都搞清楚

談到帶薪休假,其實有三個「不」——不讓休、不願休、不敢休。來自人社部的最新調查結果是,目前帶薪休假制度落實率不到50%。其實,用人單位應該明白,職工每年享受一定天數的帶薪年休假是法律賦予職工的基本權利,單位應當予以保障。同時,勞動者也應知法懂法,充分利用好這個強有力的武器,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那麼年休假可以修多少天呢?是不是每個人都是一樣的?其他假又是怎麼休的?

加班狗們班不是白加的

此前很多上班一族表示對2.5個周末不抱期望,他們最期待的是不加班。可是,常加班的加班狗們不要光吐槽:感覺身體被掏空、感覺腦子被掏空。你們可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你知道么,加班的話你是可以向老闆要求這些的:

會不會覺得,單位一下子欠你好多錢啊?

加班狗們快去討要吧。

來源 央視新聞、金羊網、央視財經、人民日報微博

編輯 郭穎妍

運營人員: 趙穎 MX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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