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讓我給她端洗腳水, 看到她床上的東西, 我立馬和老公離婚

老公比我大5歲,他為人十分老實,我和他是相親認識的,認識他那會,我還未從上一段痛苦的感情中走出來,他對我很好,當時我也想找一個踏實的男人好好過日子,於是就和他在一起了。

我們在一起一個多月,我就懷孕了,婆婆和老公都很高興,家裡人都叫我留下孩子,和老公結婚。孩子出生四個多月後,我就出去工作了,婆婆給我帶孩子,每天還幫我們做家務,做飯,我們一下班回到家,就能吃上香噴噴的飯菜。婆婆平時話也不多,在家也不愛念叨,我每天要出去工作,所以我和婆婆相處得很融洽,沒有婆媳矛盾。

可就在前段時間,婆婆說她腰痛,也許是孩子漸漸的長大了,畢竟婆婆也是上了年紀的人了,每天帶孩子,引發的腰痛,我的心裡很愧疚。於是,我向公司請了假,自己在家帶孩子和伺候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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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腰痛,她說她不想起床,吃飯都是我給她端去床邊的,每天早上給她端去洗臉水,晚上洗腳水也是給她端去床邊的,這些,我都覺得沒什麼,我們做晚輩的伺候長輩本就是應該的,更何況婆婆還是因為幫我帶孩子,才病倒的。

但是,有一天晚上,我給婆婆端去洗腳水,放在床邊后,她起身我看見她被窩裡有一份文件,我拿起來看了下,婆婆立馬就奪過去了,但我看見上面寫著親子鑒定,我很納悶,我和婆婆說道了幾句,看她立馬就慌了,我搶過來仔細看了看,原來是我兒子和我老公去做的親子鑒定,可這一切,我都是不知曉的,一直被蒙在股里。我不知道他們為何會去做這份親子鑒定,雖然我嫁給老公的時候,並非處子之身,但和他在一起后,我就只有他一個男人,我百分百確定孩子是老公的。他們做這份親子鑒定,簡直是對我的侮辱,我非常的生氣,將洗腳水潑在了婆婆身上,我就回房收拾了東西,帶著孩子回了娘家。這樣得不到信任的婚姻,我寧可不要,我想要和老公離婚,但看著孩子還這麼小,我又不想他這麼小就沒了爸爸,我很猶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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