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父母是兒子的本分,孝敬公婆是兒媳的情分

有這樣一則留言:

公公三年前去世了,婆婆一直獨居。現在她病重,老公讓我辭職回家照顧她。老公是公職人員,不能隨便請假。我在私人單位,也不能請長假,但因為收入比老公低的多,所以他讓我辭職回家照顧婆婆。理由是「反正家裡也不差我這點錢。」

可是我心裡一百個不願意。不是錢多少的問題,而是我根本就不願意照顧婆婆。當年孩子小,日子艱難,婆婆也沒有幫我們什麼。現在她老了,我為什麼要去照顧她?

想起多年前廣為轉發的一篇文章《十年看婆,十年看媳》。大意是說:

結婚的前十年是一個媳婦較為艱難的十年,初為人媳、孩子年幼、經濟拮据、缺乏經驗。此時,婆婆身體尚好、時間有餘、經濟穩定。

婆婆的后十年是她人生較為艱難的十年,年老體衰、活力下降、孤獨寂寞、經濟不足。此時,兒媳年富力強、孩子長大、收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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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兒媳生活困難的十年,婆婆若能善待兒媳,有力的出把力,有錢的出把錢,站在媳婦的角度,多包容,少計較。

在婆婆人生衰退的十年,兒媳若能善待婆婆,體諒婆婆一生的不易,理解老年人的力不從心與孤獨無依,多照顧,少臉色。

那麼,婆媳之間縱然不是親如母女(本不是母女,何必強求?),依然可以和睦共處,心聲溫暖與感激。不失為美好的相處方式。

而現實是,在媳婦人生困頓的時刻,有的婆婆不僅不聞不問,還冷嘲熱諷、落井下石。到頭來,老了,不能動了,卻要求兒媳來照顧。否則,被七大姑八大姨,甚至街坊鄰居視為「不孝」。

這頂帽子太大,頭小的人戴不住。

外人不了解,倒也罷了。關鍵是,有的老公也會選擇性遺忘,忘記了當年自己的媽媽是怎麼對待自己媳婦的,現在,要求兒媳盡孝,似乎有點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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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說到這位媳婦的煩惱。她不願照顧生病的婆婆,是因為「當年孩子小,日子艱難,婆婆也沒有幫我們什麼。」這句話,可以理解為,當年你對我無情,而今我又何必對你有意?

有的讀者可能會說了,婆婆沒有幫你帶孩子的義務呀?

說的一點沒錯。你已經成家了,無論日子多麼艱難,都與婆婆再無瓜葛。幫你是情分,不幫是本分。

那麼問題來了,在婆婆病重需要照顧的時候,媳婦照顧與否,是否也可以理解為,照顧是情分,不照顧是本分呢?

既然是情分,就不能被要求,不能被逼迫,是心甘情願的事。

既然媳婦不情願,那麼照顧婆婆就是她老公的事,因為那是他媽。照顧媽媽是兒子的本分。

至於怎麼照顧,他要自己想辦法,至少不能逼迫媳婦。

有句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說明家務事很難用「對錯」來衡量,想要清晰地說出個「123」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原因在於,家務事,有時候不是「事」的問題,是「人」的問題。家庭關係和睦,彼此體諒,事都不是事。否則,雞毛蒜皮也是天大的事,可以鬧到雞犬不寧,硝煙彌散。

中國式家庭,既講情分,又試圖分出對錯。既講道德,又試圖說出道理。

就說這則留言,從情分上來講,媳婦是可以照顧婆婆的。即使婆婆當年對她不夠好,那也是老公的媽。站在夫妻的角度,盡孝也合情合理。

但是從對錯上來說,她不照顧,也沒有錯。因為婆婆對她既無養育之恩,也無幫忙之情。

從道德上來講,媳婦嫁進夫家,與婆婆就是一家人。照顧婆婆也是中國多年的傳統道德。

但從道理上來講,媳婦是她父母養育的,不是公婆養育的。即使她嫁進了婆家,她也還是自己爸媽的女兒,與婆婆並無多大關係。

你看,一個家庭怎麼說得清楚?

面對家庭矛盾,如何處理,確實沒有標準答案,關鍵看你的格局與底線。當然,最重要的還在於,你遇到的是什麼樣的家庭,什麼樣的人。如果婆家待你不薄,你又知恩圖報,最是圓滿。

假如付出讓你委屈,讓你為難,就把問題還給老公。

畢竟,孝敬父母是兒子的本分,孝敬公婆是兒媳的情分。

一如,孝敬父母是女兒的本分,孝敬岳父母是女婿的情分。

相互感恩,而不是互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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