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一個人的朝聖》後有感

他的名字叫做哈羅德·弗萊。為了救一個一直默默愛著他的人——一個患了癌症已經臨近死亡的她,他花了整整八十七天,徒步走了六百多里路,從南德文郡走到了貝里克郡,從英格蘭走到了蘇格蘭,從英國的西南端走到了英國的東北端。他是一個朝聖者。我想要說的這本書,就是由英國作家蕾秋·喬伊斯寫的這本《一個人的朝聖》。


一封來自遙遠的貝里克郡的信,改變了他們現有的生活狀態。寫這封信的人叫奎妮·軒尼斯——一個身患癌症並且即將死去的女人——是哈迪德曾經工作了幾十年的釀酒廠里的一個干著公司財務會計的同事。看了奎妮的信,哈迪德很難過,並且也立馬寫好了回信。但是信的內容很簡短,而且此時此刻,他也不知道到底該說點什麼好。後來他準備去寄信,本來很快就到了第一個郵寄地址,但他想走到第二個郵寄地址再寄,到了以後又還想到再下一個才寄。就這樣一個一個往下挪,他把整條街都給走完了。他後來又突然萌發了要親自到貝里克郡去"救"她的想法。他在途中遇到了在一個加油站工作的女孩,還向她講述了自己的想法。那個女孩也對他講了一個關於她自己的故事,於是哈迪德決定了,他要親自去到貝里克。他隨即打了一個電話給近千里之外的奎妮,告訴她一定要堅持活下去,因為他會步行到貝里克郡去"救"她。後來,他果真出發了,不顧妻子莫琳的反對。一路上,他反正會給妻子彙報一下自己的蹤跡,也會在到達一些有代表性的地方時給妻子寄明信片回去就當是報個平安。而妻子呢,也還是希望哈迪德能夠及時"迷途知返",趁早返航回去,因為就算他去到了貝里克郡,也不會改變她的命運。當然她心裡也知道,遠方的那個女人是對自己的丈夫有愛的。但哈迪德沒有選擇回頭,他一定要堅持到最後。哪怕是為了遠方的那個她,為了自己已經對她許下的承諾,為了自己心中的信仰。在路上,他甚至還遇到過危險(來自前行路上的非人為的危險),但幸運地是他被人(一個走過護士經歷的女人)救下了。後來,他也有走錯過方向,那讓他覺得有點崩潰,因為自己已經沒有像年輕時候的那種體力和健康程度了。後來,他還是選擇折回來繼續前行。後來,他還被廣泛地報道了,人們都親切地稱呼他為"朝聖者"。緊接著,來了一個又一個的追隨者,陪他一起行走,還給予他鼓勵和關心。那些追隨者,行走的天數長短不一:或一天,或兩天,或者更長。再到後來,又只有他一個人了。但儘管只有一個人前行,他還是繼續,因為他是一個朝聖者,他有自己的信念。最終,他還如願來到了貝里克郡,也見到了奎妮。然而她連一句"謝謝"都說不了了。原來是因為癌細胞不斷擴散,醫生為了延續她的生命,將她已經感染了癌細胞的舌頭都剪掉了。但他深知,她一直在等她。也正是為了他在近千里之外所給出的那個承諾,她才支撐到了現在。其實,書里還有兩個重要內容。一是他的孩子是自殺死的,就留下了他和妻子莫琳兩個人相依為命。也正是因為此事,他在醉酒後損壞了公司的財產。而她——奎妮,卻主動站出來為他承擔了責任。於是,奎妮就被老闆開除了,但其實該被開除的是他才對。我想,或許這也是他為什麼要堅持走數百里去貝里克郡見她的原因吧!他也許只是想通過這種方式,來增強她的信心,讓她可以在這個世界上多活些日子。原來朝聖者的信仰,與此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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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借用書里的一句話來結尾:有時候,我們可以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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