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偉遇到強者,他不會碰;遇到弱者,他會食盡血肉

而在娛樂圈裡,卓偉就是「鬣狗」和「割韭菜」的。

遇到強者,他不會碰; 遇到弱者,他會食盡血肉。 因為有自己的人生哲學和職業倫理,所以他不會不好意思。 只會自認是娛樂業良好環境的推動者。

如果從新聞倫理的角度來考慮, 明星作為公眾人物,享受的是有限私隱權, 只要他們在公共場所,被拍就是活該。 除非是像黎明那樣,被人用天文望遠鏡在附近山頭上拍窗戶,才會被認為是侵犯隱私的。

或者在報道中有不實之處,造謠污衊,娛記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卓偉做這行那麼久, 通常不會犯那麼低級的錯誤, 這就保證了他總是在法律的「安全地帶」爆出明星們的醜聞。

Advertisements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