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有錢人不洗衣服?

1775 年左右的波蘭風格裙(robe à la polonaise),洛杉磯郡藝術博物館收藏。 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有這樣一則網路傳說:一個女孩子買了一件價格約 42,000 港幣的法國名牌上衣,洗過一次之後居然褪色,於是到名店裡去問個究竟,對方居然回答她:這件產品設計的時候根本沒有考慮過換洗需要,客人一般都是穿過幾次就丟掉了。

可想而知,這個傳說引起了巨大爭議,許多人哀嘆「貧窮限制了我們的想像力」。

但我覺得不是想像力的問題,貧窮並不一定限制判斷力和思考力。

店方提供的答案,充其量只對了前半部分,即換洗不是設計的考慮;但後半部分是大錯特錯,這只能證明衣服的設計、用料、染色都不合格,無非是一個 average 水準的產品,毫不出眾,因此也不值得精心打理,穿幾次就令人生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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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華衣必定是珍品,否則就不夠格,掛著再大的招牌,標出天價也掩飾不了其濫竽充數的本質。

華衣的首要考慮當然不是實用,而是身份、地位的需求,在貴族時代還是禮儀的體現,如果細心打理,存個兩三百年也可新淨如昔,毫不褪色。考慮實用的必然是我們勞苦大眾,譬如法國大革命當中冒出的「長褲漢」(san-culotte),就很開宗明義了。

古代貴族不洗衣服,並不完全是出於還有一整間屋的衣服可以換,更重要的是華麗的衣服絕對不適於洗。

華麗的外衣自古以來就是奢侈品,往往飾有各種刺繡、釘珠、鏤空,而且顏色極為嬌豔(記住不是鮮豔),誰捨得沾水?通常都是擦乾淨晾曬,有各種清潔修補工具來打理,手巧的工人當然就很值錢,像紅樓夢裡賈寶玉的一件雀金裘燙破了,只有晴雯手巧能補。最最昂貴的當屬喱士,因為純手工製造,巧奪天工,絕非今天工業生產的喱士可比,看看歐洲古典肖像畫,無論男女都喜歡顯示自己穿得起喱士,大畫家林布蘭不但是人像聖手,畫喱士也是出神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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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打底的衣服才需要日常換洗,必須保證衣領和袖口雪白如新,「黃琴琴」不但不雅,更不堪的是透露出窮困落魄的訊息。保存潔白也是高技術,汗漬、存箱、防蟲、洗滌殘餘,都能輕易導致發黃,因此這類衣服的常新常白,也是財力的顯示,今天極少數老派的有錢人,依然堅持早晚換衣服就是這個道理。

外衣之矜貴,直到工業化的維多利亞時代也沒有太大改變。1888 年一頂男士絲質禮帽的平均價格約 6 先令,可抵一個星期的租金;一個工程師年薪可達 110 鎊(是普通工人的兩倍有餘),但女士一身體面的裙子居然要賣 35 鎊 —— 這個比例可比那件 42,000 港幣的名牌上衣更為驚人。

這種華麗衣服,想來穿的機會和場合都很有限,因此沒有甚麼必要換洗,真正的精粹反而是打理和保養的功夫,隨便買,隨便丟算甚麼本事呢?真功夫是永遠保持華麗、亮澤, 輕則柔軟、重則豐厚,而顏色嬌嫩如初綻。貴價買回來,只是個開頭,真正的貴重,是後面這部分。

一件幾萬塊錢的衣服說丟就丟,有錢就是任性,但說到底是沒眼光,更沒有打理的知識和精心,買的只是衣物,連衣品也稱不上,奢侈品?別開玩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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