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得癌症?為你揭開癌症神秘面紗

一個癌細胞經過三個月 變 一百萬個,三年後已達一千億,五年就來不及了;一般認為,長期鬱卒、飲食不當和環境污染為主因。

癌症的真正成因到目前為止還不完全明了,惟一可以肯定的是,「癌細胞系由正常細胞突變而來」。很多人知道,我們體內有數以億計的細胞,彼此各司其職、各有功能;譬如皮膚細胞當作人體的第一道防線,阻止有害物質侵入;骨細胞形成骨骼,紅血球細胞則攜帶氧氣循環全身、補充養分等等。

這些細胞在發育時期繁殖迅速,但成熟以後,只在補充衰退組織或修復傷口時才分裂及繁殖;有些細胞(如腦細胞及女性的卵子)則根本不再增殖,一直隨著年華老去。但如果身體免疫力長時間降低,或受到某種特別因素刺激,正常細胞即惡變為癌細胞,並奪取附近正常細胞的養分以壯大自己,發展快速,令人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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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由一個癌細胞慢慢擴展到肉眼看得見,或用手摸得出來,大概需要二到五個月的時間;雖然只有一粒米大小,但以平均一至三個月增加一倍的速度「擴張地盤」,小小一厘米已經帶有一百萬個細胞(即十的六次方。這麼一小粒突出物通常易被忽視,癌細胞因而努力發展,不但不斷從附近組織細胞奪取養分,還會強迫正常組織生出微血管,當作它伸展惡勢力的管道。

如此經過1到3年,癌腫已經大到1厘米以上,其中帶有10億到一千億個癌細胞;這麼大的腫塊往往令患者心慌意亂,急於看醫生。如果還未發現,或未妥善治療,再過5年(從發病至今約8年),癌腫就已轉移、侵犯到鄰近淋巴結或其他器官,使生命品質低落,甚至連老命也難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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