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筆買賣並不划算

陳維婉 郭樹合

開文/圖

為牟取非法利益,無視國家稅收征管和發票管理制度,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百餘份,票面金額高達千餘萬元。2017年12月4日,孫紅偉因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微山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20萬元。

2007年,孫紅偉和妹妹共同出資500萬元,在福建晉江開設服飾公司,經營服裝生意。2015年前後,孫紅偉在飯局上認識了「貿易商」徐某(另案處理)。所謂「貿易商」,是指活躍在晉江及其周邊地區,沒有實體企業,作為中間人為各企業提供交流平台的人。知道孫紅偉做服裝生意,徐某多次向其提起山東微山的原材料價格便宜,自己可以幫孫紅偉在微山採購針織布等原材料。經過幾次交流,孫紅偉發現徐某交友廣泛,為人豪爽大方,二人逐漸成為推心置腹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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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的一天,孫紅偉稱自己公司的進項稅額不足,但找不到解決門路,徐某聽說后幫忙聯繫購買了13張發票,抵扣了稅款。事後,孫紅偉給開票公司8個點(票麵價值的8%)作為開票費,這也成為之後孫紅偉與各開票公司的「潛規則」。

與增值稅17%的稅率相比,只要交給開票方8%的錢就可以讓對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通過國家稅務系統認證后便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抵扣稅款。嘗到甜頭后,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在徐某的牽頭下,孫紅偉多次從多家公司購買發票共計123張,票面金額1000餘萬元。

據孫紅偉供述,自己並未親自接觸開票公司的人,他將企業名稱、數量、單價、貨物種類、開具金額、地址、聯繫電話等信息交給徐某后,徐某再將相關信息告知開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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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為了逃避監管,孫紅偉事先通過其單位公戶把發票金額打到開票公司的公司公戶,開票公司在扣掉票點之後,再通過個人賬戶將資金打回到孫紅偉指定的個人賬戶上。之後開票公司按照孫紅偉的要求將有關發票開好,同時將合同、送貨單等正常交易需要的手續文件一併通過快遞郵寄的方式郵寄到晉江奧凱萊服飾有限公司,后孫紅偉會安排公司會計到國稅局把購買的發票進行認證抵扣。

經查,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期間,在沒有真實業務往來的情況下,孫紅偉以支付票麵價值8%的開票費,讓他人為自己公司開具針織布增值稅專用發票123張,票面金 12244787.1元,稅額2081613.82元,價稅合計14326401元,並均已在稅務機關認證抵扣,給國家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2017年5月25日,孫紅偉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廣東省廣州機場公安局抓獲。

「當初我第一次通過這種方式賺錢的時候,覺得是筆劃算的買賣,結果確實栽在這條路上……」孫紅偉到案后這樣對辦案人員說。

根據我國稅法規定,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需要就實現的增值額繳納增值稅。辦案人員提醒,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輕則違法,重則構成犯罪,一旦構成犯罪,將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

運營人員: 楊亞茹 MX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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