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別哭 媽媽!

江歌案結束了,陳世峰獲刑20年,劉鑫仍在快活,道德的譴責對劉鑫沒有任何約束。但是最進很多人越發對江歌媽媽不滿了,剛看到有人在知乎上提問:「為什麼我現在越來越不喜歡江歌的媽媽」我看到了一篇很贊的回答!!

對於任何結果小編的內心毫無波瀾,只想說一部由真實事件改編的電影《別哭媽媽》

一個剛離婚的年輕媽媽帶著一個清純可愛的十七歲女兒。女兒喜歡上了剛轉學來的同歲的同班同學,一個很帥又沉默寡言的小夥子。女兒的同學告訴女兒這人是混混,別碰。但是女兒還是喜歡。一天女兒帶了便當邀小夥子到學校天台想要送給他,小夥子如約而至,但是帶了兩個年紀差不多的混混,三人一起輪姦了女兒,並用手機拍了視頻。經辦案件的檢察官勸說警察不要管這事了,叫警察勸說受害人家屬跟對方和解,說釜山有個案件差不多的,30個男同學輪姦一位女同學致死,第二天就放了27人,只有3個進了少管所,進去了還不是幾年就放出來,這個案件小姑娘都沒死,別管了。但是女孩的媽媽執意上訴,結果:只有一個人在被害人體內留下精液,考慮到是高中在讀學生,並且未給被害人造成嚴重傷害,同時被害人約見對方也存在過錯,判了1年6個月還是緩刑。另兩人無罪釋放,說是證據不足。幾個上了法庭的混混心裡氣不過,說以前干這樣的事從來都是和解了事,這次竟然被判了刑(雖是緩刑),就用手機把當時拍的輪姦視頻發給女兒,要挾她不過來陪睡就將視頻上傳到網上,倍受刺激的女兒帶了小小的裁紙刀去了,想叫他們把視頻還給她,結果當然是又被輪姦了,再次拍了視頻,於是小姑娘回來就自殺了。

在求助無門之下,年輕媽媽選擇了獨自復仇,用刀殺死一個,

用車撞死一個,

警方這才引起重視,去搜查兩位死者的家,在電腦里發現了輪姦視頻。

結局是:年輕媽媽帶著刀去學校找最後一個混混,也就是她女兒喜歡的那個帥小伙,想叫他道歉,

結果年輕媽媽被趕來的警察擊斃了。

我們希望 (這裡小編在想用 「我們」合適嗎)-------失去獨生女的母親可以得到慰藉,背叛朋友的閨蜜能夠得到批判,殺人者能夠得到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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