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農家小院內生產假冒「農夫山泉」 被判刑

河南商報記者 楊桂芳

春節到了,買買買的節奏快起來了,如何辨別物品真假?

2月12日,河南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新聞發布會在鄭州市中原出版傳媒集團舉辦。發布會上,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王樹茂介紹了關於侵權假冒犯罪的十起典型案例,這些案例包括假冒「農夫山泉」、假冒農藥、冒牌電梯、偽劣產品等。

案例:「農夫山泉」「雪碧」竟然「產自」農家小院

市民們常見的「農夫山泉」、「雪碧」等飲料,造起假來也量大的驚人。

資料圖

2015年1月,申某某在未取得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的情況下,同王某某組織工人在濮陽市王助集西段一個院內生產假冒的雪碧飲料、農夫山泉瓶裝水,銷往濮陽縣、新鄉等地。

截止到案發,二人共銷售雪碧2090件,農夫山泉253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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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濮陽市公安局在2015年8月27日在其生產場地扣押的假冒雪碧飲料24件及尚未附著商標產品106.25件,農夫山泉瓶裝水10件及尚未附著商標產品85件。經專業機構評估,價值13.8606萬元。

法院生效裁判認為,申某某、王某某二人在未經註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的情況下,生產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非法經營數額13.8萬餘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被告人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扣押的涉案物品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沒收后銷毀。

(首席編輯 徐馳 見習編輯 呂瑞天)

運營人員: 周卉 MZ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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