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房屋產權?房屋產權有哪些?土地使用權和房屋使用權的區別

1.什麼是房屋產權?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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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產權有哪些?


【1】商品房

商品房在20世紀80年代以後才在我國出現。它是指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經營的住宅,其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等等組成,並受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影響。商品房從法律角度來分析,能夠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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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解決中低收人家庭的住房問題而修建的普通住房,這類住宅因減免了工程報建中的部分費用,其成本略低於普通商品房,故稱為經濟適用房。這一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宅,兼具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於市場價格比較適中,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及其建築標準上強調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築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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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房

公房也稱公有住房,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房。在住房未出售之前,住房的產權(所有權、占有權、處分權、收益權)歸國家及產權單位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售公有住房,一類是不可售公有住房。按產權所有者(管理部門)的不同,公房又分為直管公房(統管公房)和自管公房(非統管公房),前者指由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直接管理的公房,後者指由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有企業單位自行管理的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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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產權房

基於房屋產權的來源不同,我們國家現階段存在以下三種小產權房

(1)針對開發商的產權而言,將開發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開發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

(2)按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分,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

(3)按產權證的發證機關來區分,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又被稱為鄉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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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建住房

自建住房一般指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房。在我國,宅基地屬於國家和集體所有,公民個人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對於宅基地的使用權,是指農村居民及少數城鎮居民為建造自有房屋對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的權利。為此,宅基地使用權利分為兩種: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城鎮宅基地使用權。而宅基地上的自建住房,可以根據相關規定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轉讓時,連同土地使用權一併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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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使用權和房屋使用權的區別


【1】什麼是土地使用權

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用地,商用建築用地,工業用建築用地。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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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使用權

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憲法】保護的,根據【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 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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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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