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什麼時候表白合適?

文丨泡沫小姐

暗戀上一個男生,準備和他表白,不想再等了。雖然和他真正接觸的時間只有半個月,但是我感覺這是第一個讓我心動的男生。

我感覺我應該不會成功,但是還是想試一試啊,畢竟我是初戀還沒送出去過的小白。

我在想,如果表白失敗,我該怎麼收回這場鬧劇,估計朋友也沒得做了。

有點小糾結,到底要不要表白。不去的話,感覺自己會後悔,去了感覺沒戲,但是又想告訴他。我該怎麼辦 。

@巴拉拉

@巴拉拉:

有點早。

才接觸半個月,也就兩周的時間。這兩周,你們是經常性、幾乎是天天的頻繁接觸么?

表白應該是建立在兩個人有充分了解的基礎上,也就是我知道你是什麼樣的人,同樣,你也知道我是什麼樣的人。我喜歡你,但我不知道你是否喜歡我,所以我向你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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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吸引的人其實不用表白,因為情投意合,兩個人越走越近,表白只是一種宣告兩個人在一起的形式,這個形式有可能被一個對視一笑、一個心有靈犀的擁抱、一個情不自禁的吻等等任何一種形式所替代,而並不是非要說幾句諸如我喜歡你、做我男朋友吧、我們談戀愛吧之類的話才行。

當你需要用表白去表明自己的心跡、探明對方的態度時,表白本身也就成了投石問路,是一種博弈、一種不願再為懸而未決的態度而苦惱的奮力一躍。

你自己都覺得沒戲,何苦要去做呢?貿然的表白,只會讓彼此都尷尬,還很有可能打斷本身正在一點一點增進關係的節奏。

我並不是想讓你退縮,而是我覺得才半個月時間,我無論你對他還是他對你,都很難有很深的了解。不妨再給自己半個月的時間,增加聊天和見面的機會,不是為了更多了解他,而是為了讓他更多了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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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這半個月的時間裡,你還是有很多事可以做啊~比如敲敲邊鼓,旁敲側擊的搞一些好像有點超越普通朋友的親昵但細想又不代表什麼的小動作出來。什麼叫「撩」,這就是了。

例如:

其他「撩」的小動作還有很多啦(壞笑),自己發散一下,但其實最終目的還是讓兩個人的關係變得親密,才會增加表白的成功率。

祝你最後能順利把他拿下~!

泡沫小公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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