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強制報廢年限、報廢補償標準曝光

2017年,全新《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實行,具體規定了各大類型機動車的強制報廢年限:

1、皮卡強制15年必須報廢

2、重、中、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5年

3、半掛牽引車使用年限是15年

4、微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2年

5、報廢貨車,最多可得1.8萬補貼

3個周期不合格將強制報廢

  新規內容:「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機動車應當報廢。」

  解讀:不少車主抱有僥倖心理,連續數年沒有年審。新規實施后,這些車輛將會強制報廢。比如,2005年登記註冊的新車,6年後的2011年需要一年一審,如果2011年、2012年、2013年車主均未參加機動車審驗,或者未取得檢驗合格標誌,那麼即使這輛車可能車況良好,也將面臨強制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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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車報廢標準規定使用年限表

(圖片來源:中國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官網)

1.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8000元

2.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3000元

3.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9000元

4.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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