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要多長時間?

起訴到法院離婚,提交完相關的材料證據立案,法院立案庭會讓當事人回去等開庭通知。想離婚的人都想早點判下來,但訴訟離婚分為幾個階段,從立案到審結,整個離婚訴訟會在三到六個月時間內結束,分為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在不同的階段,雙方當事人都需要配合法院參與其中。

適用簡易程序,離婚案件三個月內審結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對於案情簡單明了、財產爭議不大的離婚案件,一般都可適用簡易程序,這樣一來可以節約雙方當事人的時間和訴訟成本。是否適用簡易程序由人民法院決定,法院會根據具體案件的訴訟請求,案情方面來判斷。

適用普通程序,離婚案件六個月內審結

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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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階段:審理前的準備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3、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

4、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第三階段:調解

1、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后,會組織當事人進行調解,促進雙方達成協議。

2、調解達成協議后,製作調解書並送達給雙方當事人。

第四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調解不成,進行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

1、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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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下來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

3、宣讀勘驗筆錄。

4、之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第四階段:法院判決

根據庭審情況,法官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選擇到法院起訴離婚的,每個階段的期限都是法定的,對於案情較為簡單,清晰明了的離婚案件,適用簡易程序一般在三個月內得到判決結果,而案件涉及的爭議較大的,適用普通程序,一般在六個月內得到判決結果。無論是適用哪種程序,時間上的安排都由法院來決定,不需要太過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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