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狗肉好吃的不得了,為什麼上不了酒席

俗話說:「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意思就是狗肉鮮美異常,神仙都經不起誘惑。但是民間卻有「狗肉不上桌」和「狗肉不能上酒席」的禁忌。狗肉雖然美味,但是卻登不了大雅之堂,這是為什麼呢,下面就來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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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最普遍的說法就是,狗肉比不上豬牛羊肉,屬於賤肉。而且在我國老百姓的傳統語言中,與狗相關的字或者詞都帶有貶義,多用來形容不爭氣或者不夠資格等。

在許慎的《四書記》中說道:「真是狗肉不上桌,他怎麼現在搞這個名堂?不爭氣!」另外在李準的《李雙雙小傳》中李雙雙埋怨丈夫說:「怎麼你就是不會擀麵條,不會蒸饃?放著排場不排場,放著光榮不光榮!我就見不得牽著不走,打著倒退,狗肉不上桌這號人!」所以,「狗肉不上桌」在民間廣為流傳,導致我國大部分地區的正常酒席上都不會安排狗肉這道菜。

以上呢只是一種最為普遍的說法。另外根據有關學者的研究考證,狗肉之所以不能上桌還有以下幾點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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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在南北朝代,游牧民族居多而且他們主要以狗為獵具和牧放的守護者,所以忌食狗肉。再加上那時佛教昌盛,在佛學典籍上把狗視為不潔之物,嚴禁屠食。

第二:在宋代宋徽宗當皇帝聽說「崇寧初,范致虛上方』十二宮神,狗居戌位,為宋徽宗本命,他降旨禁止殺狗。

第三:認為狗是吃屎的,很下賤,不健康,品質太差,所以不能上席。

第四:古有打狗散場伙,意思是說吃完狗肉,就是代表散夥,大家各奔東西,所以請客一般不用這道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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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由於佛家主張「戒殺放生」,梁武帝肖衍提倡素食終身,所以佛門弟子也就難以再享狗肉了。

第六:道家有忌諱,李時珍曰:「道有以犬為地厭,不食之。」

第七:是統治階級的迷信思想。據《曲洧舊聞》記載:「崇寧初,范致虛上言,『十二宮神狗戌位,為陛下本命,今京師有以屠狗為業者宜行禁止』。」宋徽宗聽后,就立即降旨禁殺狗,並規定放下屠刀,凡不再殺狗者,「賞錢至二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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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感覺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狗是我們最忠誠的朋友和夥伴,所以人們才不忍心殺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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