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穿襪子也有講究

古時的襪子既為足衣,便有系帶,用以結解。

《史記·張釋之傳》:「王生者,善為黃老言,處士也。嘗召居延中,三公九卿盡會立,王生老人,曰:『吾襪解』,顧謂張廷尉:『為我結襪!』釋之跪而結之。」所謂「結襪」,即指繫結襪帶。

古人亦以襪子比喻大臣輔佐之重要。《尚書·商書·說命上》云:「爰立作相,王置諸其左右,命之曰:『朝夕納誨,以輔台德……若跣弗視地,厥足用傷……』」這裡所說的「跣」,就是指赤足。這段話是說商王立傅岩為相,告誡他幫助商王修德,就像一個人赤著腳走路如不看地,腳就有可能因此而受傷一樣,以明其不可或缺之意。

漢代百官公卿出席宗廟等祭祀儀式,按禮儀要求,必須穿著紅色領袖的內衣、紅褲和絳色襪子,以示心誠之意。這種穿絳襪參加祭祀活動的做法,一直影響到後世。不僅祭祀,在很多其他隆重場合也要穿著紅色襪子。《隋書·禮儀志》記隋皇帝服制:「朱襪,赤舄,舄加金飾。祀圓丘、方澤、感帝、明堂、五郊、雩、蠟、封禪、朝日、夕月、宗廟、社稷、籍田、廟遣上將、征還飲至、元服、納后、正月受朝及臨軒拜王公,則服之。」唐、宋、元、明延續不斷,遵行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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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重要場合有穿著紅色襪子的禮儀講究,也有在特定場合脫襪赤足以表恭敬的習俗。

《左傳·哀公二十五年》載:「衛侯為靈台於藉圃,與諸大夫飲酒焉,褚師聲子襪而登席,公怒。辭曰:『臣有疾,異於人;若見之,君將瞉之,是以不敢。』公愈怒。大夫辭之,不可。褚師出。公戟其手,曰:『必斷而足!』聞之。褚師與司寇亥乘,曰:『今日幸而後亡。』」褚師聲子(即褚師比)因穿著襪子參加宴會,衛侯以為其行為大不敬,十分惱怒,當即發作。雖然褚聲子聲辯他的足上生有爛瘡,怕衛侯看到了會作嘔,所以未敢脫襪。這引起了衛侯更大的憤怒,儘管大夫們都為褚聲子解說,仍不能得到衛侯的諒解。幸而褚聲子逃得快,不然,將不可避免有斷足之禍。古人對脫襪登席這一禮節的重視程度於此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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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陶宗儀《南村輟耕錄》云:「古人舄、屨、履,至階必脫,唯著襪而入。」也就是說,所穿著的鞋子一類的東西,在台階前就一定要脫掉了,只有穿著襪子登台階,如於室內參加祭禮,則無需赤足,但入席飲宴,必須把襪子脫去。

魏晉南北朝時期,雖說是思想通脫,但對這一禮俗的強調卻有過之而無不及。梁時,即便是清廟祭禮,也要將襪子脫掉。古人登堂入室或大典儀式,之所以有脫鞋脫襪之禮,是和當時的生活方式相關聯的。在桌、椅、床等傢具沒有產生之前,人們採用的是席地而坐的方式,諸多事項都在席上進行,條件優越者,往往大席之上再鋪以一張或數張小席,稱為「重席」。《左傳·哀公元年》:「昔闔廬食不二味,居不重席。」講的便是節儉者或貧困者的情況。

據文獻記載,周代貴族的席子,最多有用到五重的。由於席子在當時的這種特殊用途,所以,其上必須保持非常整潔。凡升堂入席者,必須脫下鞋襪。后演變為一種對君上、對尊長者的特殊禮節。所以,前文所引褚聲子「襪而登席」,自然會引起衛侯的氣憤和惱怒。這一禮俗自然在民間亦有傳播,古時女子侍奉翁姑時,也是不能穿襪子的。古書中關於女子「跣足上堂,跪而斟羹」之類的描寫,說的就是這方面的意思。

脫襪跣足的做法,除有對尊長者表示敬重的意思外,還用於對去世者的哀悼和敬意。《禮記·喪大記》:「凡主人之出也,徒跣,扱紝,拊心,降自西階。」「徒跣」,即謂赤足行走。《禮記》一書,一般認為出自西漢戴聖之手,可知在西漢前,人們於服喪時,便以脫襪徒跣為禮。

《史記》中也有相關的記載。如《孝文帝本紀》云:「帝崩於未央宮,遺詔曰:『……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毋禁取婦嫁女祠祀飲酒食肉者。自當給喪事服臨者,皆無踐。』」晉灼注曰:踐,「漢語作『跣』。跣,徒跣也。」皇帝之喪,一國之大事。其間,要禁止婚娶,禁止祠祀活動,禁止飲酒食肉,天下吏民要脫襪徒跣,以示敬重。而漢文帝寬宏大量,非但不禁婚娶,且允許天下吏民臨喪者「皆無踐」。而在一般情況下,顯然是與此相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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