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打虎」——刑之嚴酷

明太祖在中國歷史上是打擊腐敗嚴厲的一代君主,建朝不久就開始推行「嚴猛治國」的國策,當政31年,先後發起6次大規模肅貪,殺掉貪官污吏15萬人,而且用刑殘酷,鐵面無私。

朱元璋反腐嚴大概可以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鐵面無私,無論是親信功臣,還是皇親國戚,只要涉及到貪腐問題,一律法辦,絕不姑息。二是打擊嚴厲,手段殘酷。可以說是不遺餘力、重拳出擊,所謂非常時期用非常之法。

朱元璋鐵面無私主要體現在對自己培養的幹部決不姑息遷就,無論是誰,有貪污就法辦。例如當時的三大貪案之一駙馬歐陽倫案。 歐陽倫,進士出身,一表人才,深得朱元璋的歡心,是朱元璋最喜愛的安慶公主的駙馬。可是歐陽倫在利益的驅使下,委派家奴周保向西南邊境走私茶葉,以牟取暴利。而周保在走私茶葉的過程中,更是驕橫不法,擅闖關卡,不僅如此,他還對地方官吏打罵凌辱,最終被人告發。按照明朝的法律,走私茶葉是重罪,朱元璋知道後龍顏大怒,將駙馬歐陽倫和周保捉拿歸案,並一同處死。歐陽倫此前是朱元璋身邊的紅人,更是皇帝的乘龍快婿,可見是一個鐵面無私的朱元璋——只要牽涉到貪腐問題,一律法辦,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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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嚴厲,手段殘酷:朱元璋為了遏制貪腐之風,在刑律上進一步強化,在《大明律》的基礎上又頒布《大誥》,還有《醒貪簡要錄》,來彌補《大明律》量刑上的不足。對貪污六十兩銀子以上的官員格殺勿論。且用刑殘酷,比如朱元璋親手創設的酷刑「剝皮揎草」,還有挑筋、斷指、斷手、削膝蓋等酷刑。 「剝皮揎草」刑法,就是把那些貪官拉到每個府、州、縣都設有的「皮場廟」剝皮,然後在皮囊內填充稻草和石灰,將其放在處死貪官後任的公堂桌座旁邊,以警示繼任之官員不要重蹈覆轍,否則,這個「臭皮統」就是他的下場。

除了這些,朱元璋統治時還允許民間百姓上訪,在午門外特設「鳴冤鼓」等肅貪倡廉的舉措,也使得元末以來形成的貪腐之風得到遏制。為之後的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奠定了一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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