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的《談女人》,好精闢

看張愛玲散文留言中的《談女人》,覺得很有趣,摘抄出來娛樂。

一個男子真正動了感情的時候,他的愛較女人的愛偉大得多。可是從另一方面觀看,女人恨起一個人來,倒比男人持久得多。

婦人與狗唯一的分別就是:狗不像女人一般地被寵壞了,它們不戴珠寶,而且——謝天謝地!——它們不會說話!

算到頭來,每一個男子的錢總是花在某一個女人身上。

男人可以跟最下等的酒吧間女侍調情而不失身份——上流女人向郵差遙遙擲一個飛吻都不行!我們由此推斷:男人不比女人,彎腰彎得再低些也不打緊,因為他不難重新直起腰來。

一般的說來,女性的生活不像男性的生活那麼需要多種的興奮劑,所以如果一個男子公餘之暇,做點越軌的事來調劑他的疲乏、煩惱、未完成的壯志,他應當被原恕。

對於大多數的女人,「愛」的意思就是「被愛」。

男子喜歡愛女人,但是有時候他也喜歡她愛他。

如果你答應幫一個女人的忙,隨便什麼事她都肯替你做:但是如果你已經幫了她一個忙了,她就不忙著幫你的忙了。所以你應當時時刻刻答應幫不同的女人的忙,那麼你多少能夠得到一點酬報,一點好處——因為女人的報恩只有一種:預先的報恩。

由男子看來,也許這女人的衣服是美妙悅目的——但是由另一個女人看來,它不過是「一先令三便士一碼」的貨色,所以就談不上美。

時間即是金錢,所以女人多花時間在鏡子前面,就得多花錢在時裝店裡。

如果你不調戲女人,她說你不是一個男人,如果你調戲她,她說你不是一個上等人。

男子誇耀他的勝利——女子誇耀她的退避。可是敵方之所以進攻,往往全是她自己招惹出來的。

女人不喜歡善良的男子,可是她們拿自己當做神速的感化院,一嫁了人之後,就以為丈夫立刻會變成聖人。

唯獨男子有開口求婚的權利——只要這制度一天存在,婚姻就一天不能夠成為公平交易;女人動不動便抬出來說當初她「允許了他的要求」,因而在爭吵中佔優勢。為了這緣故,女人堅持應由男子求婚。

多數的女人非得「做下不對的事」,方才快樂。婚姻彷彿不夠「不對」的。

女人往往忘記這一點:她們全部的教育無非是教她們意志堅強,抵抗外界的誘惑——但是她們耗費畢生的精力去挑撥外界的誘惑。

現代婚姻是一種保險,由女人發明的。

若是女人信口編了故事之後就可以抽版稅,所有的女人全都發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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