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喝酒的朋友「一定要看」

「酒駕」一個讓人沉痛的話題,多少個家庭因為酒駕導致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可是,為什麼一次又一次血的教訓,也無法阻止悲劇的發生,是我國的刑法對於酒駕的處罰太輕還是酒精麻醉了駕駛人的人性,讓駕駛人忘記了法律的存在!個人認為除了要加大執法部門對酒駕的處罰力度,還要從根源從思想來解決這個問題。

今天給大家分享一些乾貨,希望對經常喝酒的朋友能有所幫助!

經常酒駕的人,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人:

第一種人 囊中羞澀不捨得花錢找代駕的

奉勸這種人,不要因小失大,明明幾十元錢能解決的事情,千萬不要花幾萬元去辦;一次因酒駕被抓或者肇事造成的損失,夠你找好幾年的代駕。

第二種人 酒後逞能、天不怕地不怕的

​這種人最可怕,喝酒以後開車,恨不得把腳踩油箱里,路上的一切對他來說都是障礙物,一旦出事就有可能是家毀人亡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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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人 藐視法律、心存僥倖心理的

​酒後開車危機四伏,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除了交警抓你,還有各種危險在等著你;

酒後駕駛可能出現的後果有以下幾種:

第一種 被交警抓現行

​我國刑法規定: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並處罰金;如果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如有其他違法行為可以從重處罰;

第二種 遇到碰瓷的

當你在飲酒後啟動車輛的瞬間,已經為危險埋下了伏筆;同時,也給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一旦遇到碰瓷的,那就只能破財免災,少則幾千,多則上萬;到時候可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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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 交通肇事

​一旦交通肇事,不僅要承擔因交通肇事產生的各種賠償款,還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如果後果嚴重的話,無論對自己還是對受害人都會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所以,奉勸那些酒後開車的朋友,無論你是何種理由、何種狀態;為了家人、為了他人、也為了自己,千萬不要酒後駕駛!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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