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熱,常見癥狀,體征表現

常見癥狀與體征之發熱

一、發生機制

發熱是指體溫超過正常上限。人體正常體溫範圍隨測量部位不同而不同,腋溫36℃~37℃,口溫36.3℃~37.2℃,肛溫36.5℃~37.7℃。正常人上午體溫較低,下午略高,24小時內波動不超過1℃。女性在月經周期中、排卵后體溫較高。

發熱的主要機製為:外致熱原(細菌外毒素、內毒素等)和某些體內產物(抗原抗體複合物、某些類固醇、尿酸結晶等)等發熱激活物作用於機體免疫系統的一些 細胞,如單核細胞、巨噬細胞、淋巴細胞等,產生內生性致熱原,主要是一些炎性細胞因子,包括IL-1、腫瘤壞死因子、干擾素等。這些 內生性致熱原作用於下丘腦的體溫調節中樞,使體溫調定點升高。然後機體出現骨骼肌收縮、寒戰,產熱增加,同時皮膚血管收縮,散熱減少,出現發熱。

發熱可以增強機體吞噬細胞的活動及肝臟的解毒功能。但嚴重發熱可對器官和組織造成嚴重的損害,可引起脫水和電解質紊亂,可因心率快而誘發或加重心力衰竭,體溫在42℃以上可使一些酶的活力喪失,使大腦皮層產生不可逆的損害,最後導致昏迷,直至死亡。

二、常見病因

發熱的病因包括感染性和非感染性兩大類,感染性發熱更為常見。

(一)感染性發熱

各種病原體感染引起的全身性或局灶性感染性疾病均可導致發熱。

(二)非感染性發熱

包括多種不同的疾病:

1.結締組織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類風濕關節炎、血管炎、多發性肌炎和皮肌炎、混合性結締組織病、風濕熱、成人Still病等。

2.惡性腫瘤:包括各種惡性實體瘤(以消化道腫瘤、肝癌、腎癌、前列腺癌等多見)及白血病、惡性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等血液系統惡性腫瘤。

3.無菌性組織壞死:如心肌梗死、肺栓塞、脾梗死、大面積燒傷、大手術所致組織損傷、內出血、急性溶血等。

4.內分泌疾病:如甲狀腺功能亢進症(包括甲狀腺危象)、嗜鉻細胞瘤等。

5.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如腦出血、腦外傷、中樞神經系統變性疾病、丘腦病變等。

6.物理因素:如中暑、放射線病等。

7.其他:如植物神經功能紊亂影響正常體溫調節,可產生功能性發熱,包括感染后發熱和功能性低熱。

三、臨床表現

1.發熱的分度按發熱的高低(以口腔測量為準)可分為:

2.發熱的誘因、起病緩急、病程、加重或緩解因素急性起病,病程少於兩周者為急性發熱,主要由感染引起;兩周以上體溫超過38℃為長期發熱,常由感染、 腫瘤和結締組織病引起,但仍以感染為主要原因;體溫在38℃以內的非生理性發熱,持續1個月以上者,稱為慢性低熱,可見於器質性疾病和功能性低熱。

3.熱型

對發熱的診斷和鑒別診斷有幫助。常見的熱型包括:

(1)稽留熱:體溫持續在39℃~40℃以上達數天或數周,24小時內波動範圍不超過1℃。見於傷寒、肺炎球菌肺炎等;

(2)弛張熱:體溫在39℃以上,24小時波動範圍達2℃以上,最低體溫高於正常水平。見於敗血症、風濕熱、重症肺結核和化膿性炎症等;

(3)間歇熱:體溫驟升達高峰,持續數小時后,驟降至正常。經過1天或數天後又驟然升高,如此高熱期與無熱期反覆交替發作。見於瘧疾、急性腎盂腎炎等;

(4)波狀熱:體溫逐漸升高達39℃或以上,持續數天後逐漸下降至正常,數天後又逐漸上升,如此反覆多次。見於布氏桿菌病;

(5)回歸熱:體溫驟升達39℃或以上,持續數天後又驟降至正常,數天後又驟升,持續數天後又驟降,如此反覆。見於回歸熱、霍奇金淋巴瘤、周期熱等;

(6)不規則熱:發熱無明顯規律。見於結核病、風濕熱等。

四、伴隨癥狀與體征

1.伴有寒戰

病程中只有一次寒戰,見於肺炎球菌肺炎;病程中反覆於發熱前出現寒戰,見於瘧疾、敗血症、急性膽囊炎、感染性心內膜炎、鉤端螺旋體病和惡性淋巴瘤。

2.伴出血現象

見於腎綜合征出血熱、某些血液病(如急性白血病、惡性組織細胞病、急性再生障礙性貧血)、鉤端螺旋體病、炭疽、鼠疫等。

3.伴明顯頭痛:見於顱內感染、顱內出血等。

4.伴有胸痛:常見於肺炎球菌肺炎、胸膜炎、肺膿腫等。也可見於心包炎、心肌炎、急性心肌梗死。

5.伴有腹痛:見於各種原因的消化道感染,如急性細菌性痢疾,急性膽囊炎、急性闌尾炎、腸結核、腸系膜淋巴結結核、肝膿腫、急性病毒性肝炎、急性腹膜炎,以及腹部惡性實體腫瘤和惡性淋巴瘤。

6.伴尿痛、尿頻、尿急:見於急、慢性腎盂腎炎、急性膀胱炎、腎結核等。

7.伴有明顯肌肉痛:見於多發性肌炎、皮肌炎、旋毛蟲病、軍團菌病、鉤端螺旋體病等。

8.伴有皮疹,見於:

(1)發疹性傳染病:包括水痘、猩紅熱、麻疹、斑疹傷寒、傷寒、幼兒急疹等。發熱和皮疹出現的時間常常相對固定。

(2)非傳染性疾病:常見於風濕熱、藥物熱、系統性紅斑狼瘡、敗血症等。

9.伴有黃疸:常見於病毒性肝炎、惡性組織細胞病、膽囊炎、化膿性膽管炎、鉤端螺旋體病、敗血症和其他嚴重感染、急性溶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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