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小細胞肺癌的治療原則

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原則主要是依據病患的分期,但也必須參考病患的一般身體狀況來做調整(例如年齡以及心肺功能等等)。在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的藥物治療方面,則還要另外考慮腫瘤的型別,以及是否有特別的基因突變來決定。

肺癌為何要分期?

給腫瘤分期最大的意義在於要規範化治療,不同分期的肺癌接受的治療方案不一樣,這是個可以量化的指標。另外更規範的治療,也能帶來更好的結局,分期的另一個重要的意義便是預測病人的結局,不同分期代表的遠期存活率不一樣。通俗的來講,早期肺癌接受手術治療,中期肺癌接受化療放療手術的綜合治療,晚期肺癌接受化療放療等保守治療。早期肺癌可以根治,中期肺癌有機會根治,晚期肺癌往往不能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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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一期及二期非小細胞肺癌的主要治療方法是手術切除,第一期後期在手術后是否還需要追加化療仍然見仁見智。第二期病患在手術后則是應該要追加標準的含鉑類化療。

第三期非小細胞肺癌因病情較為複雜,所以必須視個案的特性來做多型式治療,有的個案可以和第二期病患一樣,先手術切除,再追加標準化學治療;有的個案則建議先化學治療,然後才以手術切除;有的甚至是先化學治療,接著以手術切除,然後再追加化療及放療;也有個案不適合手術,一開始便用化療加放療。

第四期非小細胞肺癌的治療目標是控制病情、緩解癥狀以及改善生活品質。因為癌症已經擴散,所以治療上是以全身性的藥物治療為主。藥物的選擇主要先看腫瘤的細胞型別和是否有獨特的基因突變,如果有而且又有有效的靶向葯,則應該是治療的首選。對不適合靶向葯的病患,化療則是標準治療,若再加上抗血管新生藥物則可以加強治療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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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小細胞肺癌治療流程圖(簡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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