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遊樂場摔傷 家長索賠兩萬五

現在一些超市裡會有小型的兒童遊樂園,小孩進去玩需要家長陪同,要不一個不注意,孩子就有可能受傷。

原告:「兒童樂園設施不完備,造成原告(一歲半)受傷,右脛骨遠端裂紋骨折。」

今年8月17日下午,一歲半的男童在母親潘某的帶領下到西安市北辰大道的一家兒童遊樂園玩耍,沒想到男童從監控中跑了過去,隨後在監控盲區受傷。

原告:「要求被告(兒童遊樂園)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兩萬五千多元。」

《都市熱線》全媒體記者了解到,原告的家人和代理人認為遊樂園沒有盡到安全管理的義務,但是遊樂園一方卻不這麼認為。

被告:「兒童樂園入口處粘貼有兩處入園須知,明確註明家長需全程陪同。且本案原告小孩在第一次入園前,工作人員就告訴家長,孩子太小,不能入內,其母親要求讓小孩進去玩,並表態自己會看好小孩。」同時,被告遊樂園一方表示男童的母親潘某並沒有盡到全程陪同、妥善看管孩子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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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小孩受傷的時候,其母親正在低頭認真玩手機,有監控為證。」

被告提供了多段男童母親低頭玩手機的畫面,男童從監控中跑過去摔倒后,其母親也是找了半天才確定孩子的位置,因此遊樂園一方認為自己確實有責任,但是不應該承擔全部責任。在法庭的調解下,雙方最終達成了和解。法官:「被告卡樂奇樂園於調解書生效起三十日內賠償原告五千元。」

法官也想通過這起案件提醒家長,帶孩子出去玩,尤其是年齡小的孩子出去玩,一定不要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防止危險發生。

運營人員: 楊亞茹 MX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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