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千萬別碰哪些東西?

網友半糖:傳銷!以前一直不知道傳銷的威力。直到自己的家庭進去了,才知道有多可怕。如果只有我媽一個人在那裡,我還不會那麼絕望,我媽把我爸、我姨一家都叫了去,所有人都相信了這是大項目,能掙錢。不管我說什麼,他們都不聽。

網友老吳:我爸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吸毒,然後因為沒錢了就去搶劫(是不是搶劫我忘了,反正就是類似的犯了要進去的事兒),然後入獄,被判了二十年。然後父母離婚,我被判給了我媽。

網友knowme:習慣性逃避。我有一個朋友總是在我們面前說自己想戀愛,但每當遇到還不錯的對象時,她又會在對方嘗試靠近時逃得遠遠的。因為她覺得自己無法處理親密關係中的問題,也害怕受傷。現在還單著。

網友微安:物慾。對於家庭條件一般的年輕女孩(此處指35歲以下)來說,你可以喜歡口紅,可以喜歡香水,可以喜歡包,可以喜歡追iPhone最新款,但是不能什麼都想要。喜歡是一種愛好,但是物慾發展得太離譜了就會變成病態,愛好是"我喜歡",物慾是"我想要",至於要回來幹嘛不知道,反正別人有的我都要有。

網友愛貓人士:不負責任的曖昧。男女都一樣,給別人虛妄的幻想和空歡喜最致命。這種行為它合法卻不道德,不是傷了自己就是禍害了他人。比一刀見血更可怕的是一點點滲入體內蔓延發作的慢性毒藥;比如濫用的溫柔,再比如不負責任的曖昧,空給人無盡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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