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父母可以給子女改姓嗎?

作者: 冷亞娜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 律師

這兩天,王寶強和馬蓉的離婚案件又爆出新的新聞,說馬蓉將女兒微博名字的王姓去掉了,網上瘋傳這個媽媽要改孩子的姓,甚至有人傳言要將孩子改姓宋,中國人向來看重姓,姓是宗族身份定位和血緣的標誌,那麼離婚後父母可以隨便改孩子的姓氏嗎?筆者從法律規定來和大家簡單分析一下。

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由於孩子在未成年時,孩子的姓氏是由父母親來決定,子女姓氏的變更,也要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復函》的規定,父母離婚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更改子女的姓名,一方擅自變更公安部門可拒絕辦理。同時,根據公安部《關於父母離婚後子女姓名變更問題的批複》,對於一方隱瞞事實變更子女姓名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恢復。

Advertisements

從上述規定看,父母雙方對孩子姓氏的決定權和變更權需協商一致,如果一方單獨行使權利,就侵犯了另一方的相關權利,因此,任何一方在離婚後均不能單獨更改孩子的姓氏,如果擅自更改,就屬於無效處分行為,另一方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或訴請法院予以更正恢復。當然如果撫養孩子一方將孩子變更為隨繼父或繼母姓,那就更加不妥了。

不過,離婚後,無論子女隨父或母生活,子女與父母的關係並不發生變化。一方撫育子女的,另一方需支付撫育費,不因為孩子跟誰姓就免除另一方的撫養義務,畢竟孩子姓氏的意義主要還是家族血緣關係的標誌。如果孩子成年了,想要更改姓氏,孩子可以自行攜帶相關的材料到公安部門辦理。

本文為頭條號作者原創。

Advertisements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