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巡殺妾當軍糧:誰考慮過小妾的感受?
張巡殺妾當軍糧:社稷與家人誰更重要?
文/快哉風(原創作品,不得轉載)
唐代安史之亂中,張巡死守睢陽的故事家喻戶曉。
睢陽城內無糧草、外無援兵,在重兵包圍下,張巡死守睢陽,前後大小戰有四百多次,殺叛軍二萬餘人。阻遏了叛軍南犯,保障了唐朝東南的安全,最後城破身死,贏得千古忠義之名。
但是,張巡最大的污點是:殺人當軍糧。尤其是,他第一個殺的是自己的愛妾。
《舊唐書》記載:「尹子奇攻圍既久,城中糧盡,易子而食,析骸而爨,人心危恐,慮將有變。巡乃出其妾,對三軍殺之,以饗軍士。」
當時軍士不忍心吃,個個哭泣,張巡「強令食之」。統帥開了頭,吃人就順理成章了。太守許遠獻出自己的僮兒,接著吃城中婦人、老幼,軍士們一共吃了二三萬人,堅持守城直至城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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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巡很忠君愛國,很勇敢,死不投降,他對自己狠,對別人也狠。唐代以來的史書,對其的評價都是居功至偉,烈丈夫、奇男子、千古義士。
但是,被吃掉的小妾和三萬婦女老幼呢?保衛城市的目的,難道只是捍衛唐朝的疆域,不是為了保衛家人和城市的人民?被自己人吃掉和被叛軍殺掉,區別很大嗎?
對大唐王朝,張巡是功臣;對愛妾,他是負心涼薄之人。
中國古代,妾的地位如高級奴婢,屬於「私人財產」,在張巡看來,拿出愛妾來饗士,與拿出存糧沒什麼區別吧。但妾也是生命,是朝夕陪伴你出張的家人,「出其妾,對三軍殺之」,這情景和殺豬羊有什麼區別?忠心於一朝一主,卻甘於捨棄自己的家人,以人果腹,這樣的忠心你贊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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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哥觀察到,清代文人對張巡殺妾普遍頗有微詞,比如王夫之在《讀通鑒論》中稱,張巡糧絕力竭,自己一死為國盡忠可以了,沒有必要吃人;袁枚批評說:「孔孟之言,以為先有民而後有社稷……張巡可謂忠矣,然盡括城中老幼食之,非訓也;殺妾,非訓也。」
清代文學家王士禎的筆記小說集《池北偶談》里,更是有一篇翻案的《張巡妾》:
徐藹是會稽的生員,二十五歲時,腹部長了不明腫塊,快要死時,看見一個白衣少婦問他:「您知道張巡殺妾饗士的事情嗎?您生前是睢陽,我就是您的小妾。君為忠臣,妾有何罪?卻被你所殺,讓士兵吃我的肉。我尋找您已經十三世了,今天終於得以報仇雪恨。」說完,白衣女子就消失,徐藹也隨即逝去。
君為忠臣,妾有何罪?這一誅心之問,張巡九泉之下如何回答?